谢向上很会聊天,他不但会答,而且会问,信王便觉得两人是有来有往,并非是他单方面的求教,这就让他的心情更加愉快了,“邸报是奏折、政事,才不会刊发这些呢,至于塘报,都是军事上的东西,最近的塘报,说的就都是你们买活军的事情。”
“原来如此。”谢向上引着他们往一条街道走去,“土豆搅团和薯条都是小吃,和海鲜饭馆距离不远,我们去饭馆里要张大桌子,让人把小吃送来就好了,薯条可要配番茄酱?”
“要——番茄酱是什么?”
“便是番茄加了白糖熬的果酱,蘸炸薯条吃是很好的,”谢向上说着也有些垂涎了,“还有炸鸡翅,之前送来的时候已经凉了,这东西还是刚出锅最脆最好吃了,再要上一碟蒜蓉粉丝烤牡蛎,一碟活蒸青蟹,一壶果子露……”
别说信王,就连曹如,听着都在咽吐沫,因问道,“听说此地还有一种辣椒酱,相当的下饭,仿制者众——”
信王顿时竖起耳朵来了,他在报纸上似乎是注意到了这个广告,但还没有自己品尝过,一路上为了不拉肚子,都只能吃有限的口味,到云县之后也还没想到索来尝尝。
正要等着谢向上的回复,他的目光又被前方的一片新景吸引去了,只见街道尽头,仿佛有什么东西,一大片黯蓝色正闪着光,远远地接着五彩斑斓的夕阳天幕,信王心中一阵疑惑,一时还不知道那是什么,不由加快脚步,越过谢向上,走出这一段街道。
只见前方地势忽低,原来这是一道山坡,堆石筑起长堤,此时走到堤边,下方便是一片满是黄沙青石的嶙峋沙滩,而适才所见那一大片闪光的黯蓝色——原来是在夕阳照耀之中,犹如水晶灯笼般璀璨光华,彩光四射、无边无涯、与天相溶的——
“是海……是海呀!”
在这一刹那,信王的呼吸和思维,都被这片广袤的、博大的,前所未见而瑰丽万千的水域给全然夺走了,满是腥味的潮湿海风,带着柔和的温度,拂过了他的衣襟,吹起了他鬓边的碎发,他痴痴地凝视着这万里金波,凝视着这仿佛永恒的日落,仿佛所有的愁绪,都被海风吹到了天涯尽头,而所有的矜持,所有的教育,所有的禁锢都被这不可思议的阔达给收去不见,他转过头指着这副惊人的美景,“是海呀,伴伴!”
在来到云县以前,信王便设想过了自己被买活军的新鲜仙器给打动,为谢六姐的神威而震惊的画面,他也下定决心要维持皇室的尊严与矜持,哪怕是再一次目睹报纸上所说的,如岛大船冉冉升起的画面,他也一定会不动声色。
但他没有想到的是,击溃他防备的,并非是买活军处那层出不穷的神奇仙器,而是这一幕亘古以来便恒常存在,甚而在他的认知中司空见惯的存在——
“海!”自稍微懂事以来,便在教育中被夺走了的童趣仿佛又回到了信王身上,他像个孩子一样,甚至蹦跳了起来,反复地向曹如指出自己的发现,“是海呀,伴伴!我看到海了!我看到海了!”
“是啊!”曹伴伴是天港人,他是自幼在海边长大的,因此他并不能分享信王的喜悦,只是宽厚而欣慰地看着他,“王爷的见识又增长了。”
不错,他的见识果然得了增长,信王的亢奋之情略微冷却了一点,涌上心头的却是更多的触动,他在极度的欣快中忽而感到了一缕朦胧的失落,甚至有了一丝鼻酸,信王喃喃地说,“我看到海了,这本是我看不到的东西……”
如果没有买活军,信王将会在京城的信王府里一直住下去,他是不能随意出京的,不论是活蒸海鲜也好,还是大海也好,都是原本的生活中永远不会有的东西——甚至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它们的存在,根本就无从想象,直到信王亲眼望见大海的时候,他仿佛才意识到了自己缺了什么。
这是这趟旅程带来的好处,却也似乎有些不好的地方,它让信王知道,原来他的生活里到底缺少了什么。
“兄长也会很高兴的……”
他的面庞隐在夕阳之中,信王在海风中轻声说,“如果能看到海的话……兄长也该看看的。”
但皇帝自然是看不了的,敏朝的天子不能出京,这已经是一百多年来的传统了,而现在,皇亲们甚至连宫城都很少出,皇帝连在宫中修修澡堂的自由都没有,就更不要说看海的自由了。
圣天子富有四海,却从不能眼见,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少年的声音被风吹得破碎,在他身边,敦厚的太监欲言又止,显示出了成年人的无奈,但年幼的藩王只是久久地眺望着海面,他的唇抿成了一线,像是在这极其壮阔的日落中,看到了一点生活的真相,却依然还足够年轻,还保持着自己的倔强。
——但一个人是该看看海的,对吗?这是多漂亮的海呀!一个人生在世上,总该有来看一看海的自由。
谢向上一语不发,他颇感兴味地望着这对主仆,中年太监几次要说话,但最终只是无奈又自嘲地笑了笑。
“谁说不是呢——确实是这个理。”
这样动人的景色,为什么不能来看看呢?
那淡紫微黄,时而又霞粉万千的天空中,一轮蒙蒙圆日,缓缓西沉,天空中另一侧,一个圆盘子慢慢地更加清晰了起来,日落月升,原来月亮早升起来了。
第203章 信王驻跸云县(四)
“上菜喽!三位客官小心汤汁!”
伴着一声清脆的吆喝, 一个热气腾腾的亮面薄铁盘子被端到了桌上,“蒜蓉牡蛎送到, 各位请慢用!若还要辣椒酱,吩咐一声便得!”
“小二稍等,”谢向上看了看面红耳赤的信王,见他不表反对,便道,“还是来一碟吧。”
“好嘞!辣椒酱加一碟!客人爱吃辣,一会海鲜面线要不要也加点红辣椒?”
“也略加一些。”
对话还在继续, 而扑鼻的蒜香味已经俨然弥漫在屋子里了, 信王一口气喝了大半杯果子露, 又喘了几口大气, 夹起几根薯条, 蘸着番茄酱吃了,方才是压住了那股子辣味, 却又因此更品出了番茄酱酸甜可口的醇厚滋味, 还有炸薯条那酥脆可口, 脆中带了软软流心的奇异口感。
这位少年自从看海之后, 便一直闷闷不乐,进屋落座以后, 依旧透过玻璃窗眺望窗外的海面暮色, 一副少年愁思的样子。直到薯条送来, 方才将注意力转移, 这会儿已经吃得相当愉快了。“这薯条是怎么炸的——你们买活军真是会炮制吃食,尤其是炸物, 做得比宫中要好, 口感更轻盈得多。”
“那是因为油好。”谢向上笑着说, “还因为炸物就吃个热乎劲,若不能开锅现炸,炸好了立刻就吃,滋味总是有损的——至于作法,和报纸上写的一样,切条清洗,焯水,若是天冷了,放到室外冻透,再回锅温油慢炸即可,酥松可口,这是我最喜欢的土豆吃法。”
“是比糖浆浇豆泥好吃多了。”信王转着眼珠子,犹豫不决地望着新上桌的一盆蒜蓉粉丝烤牡蛎,这一盆里有一半是放了辣椒碎的,另一半则只是蒜蓉,信王对于辣椒,属于又不禁辣又爱吃,因为辣椒酱和辣椒碎的风味不同,好容易适应了加辣椒碎的吃法,刚才见到邻桌还要再加一点辣椒酱去蘸,便又感到好奇,半晌,才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夹了一枚加辣椒碎的牡蛎,稍微蘸了一点辣椒酱,送入口中仔细品尝。
“哗——哇!”
过了一会,他的脸从耳根往上红了起来,什么皇家的仪态,完全丢到了脑后,甚至把舌头吐了出来吹凉气,犹如小狗儿一般,“快,曹——老曹,果子露,果子露!”
甜滋滋的果子露很快又满上了,小少年从这一阵辣味里缓过来,再不敢挑战,老老实实地吃着没加辣椒碎的牡蛎,只偶然蘸取一点酱料,即便如此,也是满脸的心满意足,不自觉地眯眯笑了起来:他在宫中,饮食一向是以清淡养生为要,自有数百年来流传的宫廷菜色,根本不像是外间所想的那样,五味八珍,随意取用。固然食材名贵,但味道只能说过得去,便是得宠宦官的私房菜,也不肯做得很刺激,就怕把肠胃吃出毛病来,对景儿都是把柄和罪过。
若说是鳞介之属,也因为有保鲜和时节的疑虑,便连大伴的私房菜,也是尽量供给干货发物,又或者是咸鱼腌海鲜,譬如说桌子上的这盘青蟹两做,在宫里便是很难看到的,哪怕是稻田蟹,也不会这么做,最多是做成咸呛蟹送来。因为怕信王吃了爱,还要讨,而活蟹却不是随时可有的,奴才不愿和主子说理,便索性从源头上避免麻烦。这里的所有的海鲜作法,对信王来说都非常的新奇。
酱油水小黄鱼,一条一条,齐齐整整,肉厚而且无刺,曹伴伴只吃了一筷子,眼睛便瞪大了——信王让他随便吃,不要拘束,只三个人,莫作主仆之态,反而叫人看出不对。而曹伴伴显然因为信王的宽厚感动,他便说起了自己儿时的回忆:这样的石首鱼,也就是手指大小的价格廉宜,一家人一年能吃上一次,熬黄鱼贴饼子,便是回味一年的好菜了。
说到这里,曹伴伴竟有不胜今昔之叹,眼底泪光闪烁,信王也因此有了一丝唏嘘,他觉得这般新鲜的做法,风味要胜过黄鱼鲞许多,而青蟹两做,这两只青蟹,一只活蒸,另一只做了青蟹糯米饭,更是令人垂涎欲滴,如脸庞大小的青蟹,连壳劈开四瓣,用蛋液封边,火红的蟹黄一块块凸着,一旁簇拥着的糯米饭油光发亮,带有螃蟹的鲜味,极是美味。
更不必说海蟹肉虽然稍粗,但香味更浓,肉也更加紧实,在信王来看,实在不差稻田蟹多少,更可喜海蟹个头大,光一个钳子就能挖出许多肉来,直有大快朵颐之感,此时唯独的遗憾便是不能饮酒,否则当是多么风雅尽兴的一回事?
至于这烤牡蛎,更不多说了,信王似乎连牡蛎干都没吃过,新鲜的牡蛎更是生平从未享受过的异味,这样连壳烘烤呈上,极是新奇,而蒜蓉粉丝更是点睛之笔,他和曹伴伴都推为最佳,三个人吃这么一桌子的菜,若是按信王平日里的膳食来说,菜色未过十样,算是委屈的了,但以口腹之欲而言,却是人生中极尽兴的一餐,仿佛注定能铭记许久。
再者来说,这样的用餐气氛,也是从前完全没有想到的体验,暖和的水泥房里,摆了七八张长桌子,一张桌子约能坐个五六人,条凳打横了彼此对坐——这还是信王第一次和皇兄以外的人并席用餐,更不说周围还有许多人也都正坐着吃饭,随处都可以听到轻松的笑声,还有别桌传来的菜香,叫人不自觉便胃口大开起来。
更让人难以想象的是,饭店里甚至还有一桌全是短发女娘,年纪也都不大,彼此正娇声娇气地讨论着学校里刚进行的考试,其中一个姓叶的女娘,年岁和信王是相当的,似乎刚在学里考了第一,令众女娘非常崇敬,倍受赞誉,无不争相地问她读书的诀窍。
那叶小娘便笑道,“什么呀,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把课本都背下来罢了,其实算学题我也有好些是不懂的,只老师的考题并非是每次都新出的,咱们学校门口的‘明理书店’,有这几年的月考试题本,我便租回家去,全抄了一遍,一边自己也背下来了。考算学的时候,好多题目都是一个道理,只是变化了数字而已,便把数字换换,带入式子一做,不就完了?”
她说得倒是轻松,众女听了,都鼓噪起来,道,“昭齐,我们实不该来问你,你这个脑子和我们生得是不一样的。”
那女娘便背着手,仿佛很谦虚地摇头逊谢,但她束在脑后的头发,跳动着都显得得意,又有女娘烦恼道,“唉,都说女娘是擅长算学的,在我身上却不管用呢,我便是天然地怵算学,怎么都学不会,一瞧见算学题,脑子里仿佛就起雾了,好简单的题,我总是一再地错。”
“我怕物理。”
“我怕语文呢!算学我倒觉得还好,倒都能考到高分,只语文叫我写作文,我实在不会写,记叙文也罢了,那些叫人议论社会现象,议论道理的议论文,着实太难了,我有什么论点呢?我什么论点也没有,我只想着每天做完作业了去排队买炸鸡架吃,怎么的和伙伴们去跳格子玩。”
一群女孩子又都嬉笑了起来,一边说一边吃着海瓜子、烤牡蛎,她们吃海瓜子的样子是很文雅的,一个个小小的贝壳送入嘴巴里,轻轻地一吸,壳就分开了,被辣酱炒得通红入味的蚬肉落入口中,贝壳吐进手里,送回桌上。这是信王模仿不来的,他在京中几乎从不吃甲壳类,根本分不开海瓜子,肉吃不到嘴里,只能吮吮鲜味的汁水,一整盘都便宜了曹伴伴和谢向上。
“这是上的中级班吗?”他有些敬畏地低声问谢向上——这个必须是低声的,因为仿佛是听了别人的墙角。
“应该是初级班,”谢向上也放低了声音,“那个考了第一名的女孩子,她的学籍是我经手办的,才到了这里一个月左右,扫盲班刚毕业了,去上初级班,才学了一个月,听着说法,月考已考了第一,真是十分的聪明——初级班的月考,全校第一名可以得二两银子的奖学金,这应该是拿了奖学金,请要好的女同学来吃一顿。”
信王对于银子当然也是没有一点概念的,他会关心农事,已算是贤明的藩王了。“二两银子够吃一顿吗?”他叫了两桌子的菜,却压根没想过要多少钱,今晚的所有对话,不论是听到的,还是自己进行的,对于他来说,没有一个字不是新鲜的。
“那太够了,我们这里海鲜不贵。”谢向上指了一下铁盘子,“一个烤牡蛎两文钱,一盘炒海瓜子十五文,贵价的是青蟹和大黄鱼,她们也不点,你自己算算,那么七八个女孩儿,一顿能吃两百文都很饱了。”
好在信王是会心算的,他早已跟着兄长自学了扫盲班的教材,“嗯……那我们这顿吃得多,我算算,光牡蛎就一百五十文了——谢大哥,你胃口好大啊。”
谢向上毫不愧疚,咧嘴笑道,“要多吃荤身体才好,才能长肌肉,以后你们也是要上课的,若是想考第一,身板不好可不行,以后初级班都要开体育课了,月考要算体育成绩。我们买活军这里,不论男女都很壮,你的脑子即便好使,跑得不快也没用。”
信王喜多于惊,“我也要上课吗?”
曹如惊多于喜,“我们都要上课?”
而那桌少女更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安静了下来,望着谢向上这一桌窃窃私语,彼此推搡着,仿佛在议论这个小道消息是否可信。已有少女把小嘴儿嘟起来了,“真的吗?那太不公平了,我们这些裹脚的小娘,都还穿着矫正鞋呢,跑起步来很不方便的!”
信王便完全迷惑起来了,一旁又有人笑道,“原来这是一桌外地来放脚的小娘子,小娘子们,休说这样的话哩,你们自幼知书达礼的,比我们这些苦哈哈不知多读了多少书,怎么我们比你们跑得快些都不行么?”
“可我们为了上体育课,可是连多年来养着的头发都剪了呢!”几个小娘子便回击了起来,用手比划着,“这么长的,留了这么多年的头发!”
虽然论容貌来说,这些小娘子似乎是比不上宫里那些美貌的宫女们,而且皮肤普遍地有些偏黑,不比宫女们细腻,但信王觉得这些女娘们说起话来笑微微的样子可比宫女们要活泼刁钻得多了,和她们一比,从前见过的女郎似乎都变得寡淡无味起来,那些宫女们,几乎都是一个模子,说起话来也是一样的语气,自然是贤良淑德的,但给人的印象,当然没有这些极富主见,而又胆大包天,甚至敢于和陌生人搭话的女娘们深刻。
“好了,好了。”叶家的小娘子又出来调停了,“我听家下的长辈们说,体育不过是三十分而已,占分不高的,便把其他科目的分考高些,也是一样,更何况哪里就一分也拿不到了呢?”
于是这短暂的对话便告一段落了,大家都自然地回到了自己的话题里。信王坐在一边,觉得极度的新鲜——他自小以来,几乎都是一人用饭,每每用饭时,屋内倒有许多人陪侍,但都是站在两旁,眼观鼻鼻观心,一语不发,‘食不语’这是最基本的礼仪。这是他这辈子以来,第一次强烈地意识到,他身边所有的食客,都拥有自己丰富的生活,和他从前的生活虽然极为不同,但似乎也有着一点点联系,譬如他们都很爱吃辣。
而不像是从前吃饭时那样,他只能感觉到自己一个人,对于其余人的生活,他一点也不了解,甚至也根本没有关心的理由——一定也是很乏味的,如他一般,不过是在一个不大的地方,来来回回地走着那些程式。
这是一种和孤独非常不同的感觉,热闹——但又不精确,信王经历过许多热闹奢华的场面,但这不妨碍他的孤独,他是如此的习惯孤独,甚至是直到这一刻,当他感到不孤独的时候,他才恍然明白,原来以前的状态叫作孤独。
如果将来回京以后,也能时常地去这样的小馆子里坐坐就好了。
由于他从前从来没有意识到,原来宫人们,百姓们——京城中除了权贵以外的那些人,也该是有自己的生活的,直到这一刻,反而在千里之外,满是新鲜的云县,信王才燃起了对于京师百姓的好奇,他附耳问曹如,“伴伴,京里也有这样的小酒馆吗——京里的百姓,也生活得这样……舒坦吗?”
他几经斟酌,才选用了舒坦这个词,但舒坦是不足以形容这种状态的,信王本想用快活,但又觉得不对,因为那几个少女虽然仿佛很高兴,但说的却是学业中的烦恼,而且快活本身并不是让他觉得舒坦的点,舒坦,是形容信王对于这种状态的感觉,而不是这种状态本身,这种……这种大家都很积极地去做一件事,都在盘算着什么,话里都仿佛带了笑意,推窗便可以看到海的状态……他真不知该怎么去形容了!
但曹伴伴一向善解人意,他是懂得的,他眼睛旁的笑纹挤在了一起,露出了一个略带苦涩的笑。
“啊……这个……”他勉强地说,似乎想要昧着良心说些宽慰的话,却又实在是说不出来。“这……”
信王心里的那股子舒坦劲儿,那股子没饮酒却不知从何处来的薰然,便悄然地散去了,他环顾四周,轻轻地点了点头,又叹了口气,完全地放下了心中的成见和傲慢。
“那看来,买活军这里还真有许多东西,该好好学一学的。”
第204章 孙初阳改弦更张
“初阳, 你看这个镀锡铁,可是个好东西。”
正当信王在海鲜小馆里留意着女娘们的成绩,并在心底暗暗地筹划着自己的学业时, 孙初阳其实就在这海滨一条街前几个店面里, 不过是坐在楼顶露台上, 这露台支起了棚子,垂着厚厚的棉帘子,便是现成的包间。这是已经九月底,天气多少有些冷了, 若是在夏日, 灯笼高挑, 海风徐来,明月低悬, 在这里吃着猛火炒海鲜,喝着淡酒,吃着溪水里湃的西瓜,这神仙般的享受,诚然还要胜过此刻一筹。
此时,屋顶的棉帘子里就比较冷清了, 不过是徐子先、孙初阳两人对坐, 徐子先还拿着盘子给孙初阳在烛火下细看,“这铁原本壕镜也有,叫作macau铁,也有讹称为马口铁的, 是西洋人从老家带来的, 价比黄金, 产量还十分稀少, 我在利师傅处见过一个马口铁的小盒子,因为不易生锈,在海上很受欢迎,主要用来存放贵物。”
“自从去年买活军开始运送辽饷之后,便有人肯运锡矿来贩卖了——你若是有留心,便可知道《买活周报》上刊登过需求锡矿的广告,也在招聘铁匠、锡匠,捣鼓了几个月,上个月开始,这个不锈铁做的餐具便开始卖了,又做勺子的,可以做得很薄,又轻巧,还有做饭盒的,自己带饭非常好用,可以拿去蒸热,还有便是许多餐馆里都拿来做蒸盘,轻巧好拿,而且导热好,上汽后蒸得很快。这样一个盘子、一个饭盒卖一百文不算贵的,成本却是不高,明年华夏上下必定要大兴这新餐具的风尚了。”
凡是徐子先一系的师徒,必定都极为务实,对于工造是非常重视的,也并不耻于言利,孙初阳一听恩师这话,顿时对这盘子另眼相看,拿在手中掂量了一下,又试着磕了磕桌沿,沉声道,“轻巧如瓷,而又坚牢得多,此物必有大利。”
“是了,这东西要惹锔瓷匠的讨厌了。”
便是此时,买活军治下也是有瓷匠的,专门为百姓修复所用瓷器,因瓷器一套,哪怕是最便宜的粗瓷碗碟,也要数百文,对于平民来说是相当贵重的财产,若是失手磕成两半,也舍不得丢弃的,都是找到瓷匠这里,让他用小锔钉严密合缝地锔好,往往一个好些的瓷碗可以用一两代人。
而这铁盘子,哪怕价格差不多,只一个不怕磕碰,便胜过瓷器许多了,徐子先和孙初阳有这番判断不足为奇。孙初阳将盘子放回桌上,不由叹道,“这便是工造之利,更胜金山银山,谢六姐真天人也!其图谋大焉!”
随后,他便迫不及待地问道,“老师,《买活周报》上那篇水兵报道,其所言究竟是真是假,有没有刻意鼓吹的嫌疑?”
这对师徒是在学校门口重逢的,相聚时自然免不得热泪盈眶、感慨万千,各自对于彼此的近况也都十分关注,徐子先想知道孙初阳在辽东造炮的进展,并辽东战事实感,而孙初阳也想知道老师一家是如何流落到买活军这里来的,如今又是否如田任丘一样受到重用,主要都在做什么。因此二人先回了徐子先的办公室,做了一番长谈,直到夜幕低垂,错过了饭点,这方才来到学校边上觅食——徐子先一家现在三餐都在学校食堂里吃,他经常晚归,徐夫人也都习惯了,不太来管他。
知道徐子先现在在重修历法,孙初阳便是一阵艳羡,他也看得出来,老师在这里的日子过得相当不错。距离上一次见面,四五年过去,反而还年轻了不少似的,脚步轻快、面色红润,甚至于身材似乎要比四五年前结实了不少,因为在室内,穿得不多,手臂上时时还能看见偾起的肌肉。更重要的是,比起上回相见时低迷中勉强乐观的情绪,此刻的老师几乎是返老还童了一般,言笑晏晏,说话间朝气满满,连笑声都比从前要洪亮得多了。显然可见他在买活军这里,不但没有受苦,而且政治主张得到了极大的弘扬,才会有这样的改变。
买活军的政治主张,的确非常投合他们这些技术派的胃口,孙初阳一路所见,几乎没有任何挑剔的地方。他不是不通俗务的信王,自从进了买活军的地盘,衢县、江县这样一路看下来,越看越是心惊,知道此地的日子,别说辽东无法相比,便是京城百姓,也没有买活军的活死人富庶安乐。他老家华亭府,几百年来衣被天下,也算是繁华之地,但和衢县一角的景象比起来,便仿佛是乡下地方一般,倒让一向见多识广的孙初阳有了点外地‘洋盘’的味道。
买活军的军威,源自于谢六姐的神通,孙初阳是认可的,但本地的繁华却完全是由于出众的制造力,别的不说,就是这马口铁的盘子,展眼看又将风靡天下,甚至返销去海外,如今孙初阳只有一个疑问了,那便是买活军那篇水兵报道的真假——天下还真能有那样的兵不成?这实在是太难以置信了,自古以来,兵为凶器,野性难驯,谢六姐是如何能将军队教成报道中的样子的?
若说完全不信,自然不是,实际上孙初阳心里对答案已有了猜测,只是情感上很不愿接受,见老师微微一怔,随后极其自然地点了点头,心下震骇,实在是难以言表,猛然间站了起来,在帐篷里来回踱步,喃喃道,“不可能,不可能……她是如何做到的!这些兵,还是兵么?!”
“自然不是国朝传统的兵了。”徐子先道,“若说二者根本不是一种东西,也是丝毫不假的。国朝的兵,都是些苦命人,识字的,晓得道理的,实在是少之又少,多数都介于乞丐和盗匪之间,而买活军的士兵,那是优中选优,别说读书写字了,若是脑子不够好,都要被涮下来,每日里白面馒头、鸡蛋肥肉,任由吃饱,便是将军亲兵,都没有这样吃饭的,若是要将这两种人都用个兵字来比,那真是不知该为哪边委屈了。”
老师就是老师,几句话简明扼要,便把道理说得再清透也没有了,孙初阳心旌又是一阵摇动,明明还没有饮酒上菜,却是已经薰薰然有了醉意,他几次张口,都很难完全说出心中的感慨,反而为了排遣激动,忽地问道,“老师胸前的十字架已经取下,这是改信了天妃么?”
徐子先洒然一笑,“难道你没看过《吏目参考》吗,谢六姐是人而不是神,虽有神异,却不愿被神格化……不过我的确已经不信移鼠了——之所以移信西教,无非是本土教不管用了,如今有了更胜于宗教的东西,那西教便不信也罢。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西国传教士便是个人品德高彰,究竟出身文明也和我们不同,还是存些防心为好。”
说到西教在华夏国的传播,其实便是以徐子先这一系往外不断扩散,多有官员改信移鼠的,更不乏位高权重者,譬如叶首辅,和孙初阳便有教友之缘,不过别人孙初阳不知道,他之所以信仰西教,和徐子先完全是出于一个动力,那便是西教对于工造之术的推崇和研究,完全胜过敏朝,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