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盛易的外表是很有男子气概的英俊。
他个子高大,干工地的,一身腱子肉,都藏在厚厚的保暖衣下。
肩膀宽阔,是末世前被互联网上戏称为“矿工”的优越身材。
再加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犀利虎目。
杨沐薇立刻做出选择,她认为跟这个男人有饭吃,至于霍弋,呵呵,一个软饭男。
他一听到程盛易的话,立刻矮了身钻进别墅,跑向热腾腾的饭,一眼都没看她。
“哥哥,”杨沐薇眼眶微红,她拉长音调,用湿漉漉的、楚楚可怜的姿态寻求帮助,“求求你了,我已经好几天没吃饭了。”
她不知道这男的是谁。
但她很有自信——美女撒娇卖乖,不管是什么处境里,这套路都有用。
程盛易皱眉。
他一脸嫌恶地盯着杨沐薇,压根不吃她这套,“关我屁事。”
杨沐薇愣了下。
她死死盯着程盛易的脸,发现他是真的没有任何动心的痕迹,一时茫然,很快,她又想到一招:“哥哥,这样,你让霍弋给我带一点吃的好吗?”
她吸着鼻子。
“我是他前女友。投奔他赶来这的,谁知道……”
一切尽在不言中。
白潇祎远远抱着手臂,她有一米七八,这对夫妻俩的身高差并不算大,正是最强健有力的体魄。
她接收到鹿盈的眼神,想了一想,大步上前,“老公,让她进来吧。”
室内没有多余的饭菜。
只有一人份。
——其实,这一份的份量比霍弋以往吃的份量要多一半。
如果霍弋愿意,他分一点给杨沐薇,两人都不会挨饿。
可惜,在院外小屋里捱了几个小时,又惊又恐的霍弋根本想不到杨沐薇,他迅速扒了饭,毫无形象地开吃时,不忘看着鹿盈。
鹿盈让杨沐薇进屋,是想要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霍弋究竟会有怎样的表现。
一份饭,足够测试。
也足够他的兄弟们看出他的人品。
这一切有利无弊。
杨沐薇在白潇祎的松口下,狼狈地进了屋,她冲白潇祎尴尬地笑了笑,“不好意思啊姐,我不知道那是你老公。”
白潇祎冷漠地斜了她一眼。
不予置评。
程盛易关上门,他抱着手臂,等着霍弋吃完,立刻把他俩赶出去。
杨沐薇越走进来,双眼越不知道往哪儿看。
她设想过,别墅区的富人们会有极好的保暖措施,却没想过,居住环境会是这样好!
来这片别墅区以前,杨沐薇租下的大平层,碍于南方地区没有统一供暖,再加上,房东购置的空调质量一般,外机在楼外空悬放置,早就被积雪覆盖;室外极限低温,使得外机主板损坏,空调的供暖完全失效,室内室外几乎同温。
楼板、墙板只能勉强抵抗刀子般刮来的寒风。
她必须要一刻不停地走动,保证身体热度,避免冻死。
而这里……
杨沐薇艳羡地吞了吞喉咙。
她能感受到室内高于室外的温度,让她的冻疮热乎乎地发起痒。温差下,她脸上的冻伤都开始密密麻麻地有了知觉。
不仅如此,她还看到了这栋别墅的主人。
是的,时至今日,杨沐薇早就知道这栋别墅的主人是鹿盈。
毕竟,霍弋要是这栋房子的主人,绝不可能灰溜溜地被赶出家门。
她张望着,对上了别墅主任的脸。
室内,撇去她,只有两个女人。
一个是门神帅哥的老婆。
另一个,自然就是霍弋的“前女友”,房子的主人。
杨沐薇惊愕地发现,鹿盈的状态居然和末世前的人类差不多——她脑子里乱糟糟,羡慕与嫉恨不断盘旋着出现在她的大脑里——妈的,她怎么能维持住体面漂亮的打扮,从容不迫,甚至,不把她当回事?
然后,杨沐薇看到了一个绝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人。
霍至昭。
霍家掌权人,她曾经卯足了劲儿想要借着朋友圈子人脉认识的有钱人。
他穿着俊挺的冲锋衣,眼神平静,幽幽地看她、看霍弋。
杨沐薇傻眼了。
她说:“你是霍至昭?”
霍至昭不说话。
霍弋埋头苦吃中途,听到她这句话,脸色难看。
霍家同龄人里,一直是霍至昭在外有着最好的名声、最好的形象。
过去,霍弋不以为然,甚至引以为傲,他认为霍家的荣誉与他有关,他哥的成就,不就等于他的成就吗?
有一部分男人,总爱将其他优秀男性的成就当作是自己的。
霍弋就是这类人。
他幸运的点在于,他的霍家人身份确实有助于他享受到霍至昭带来的光耀——谁说吃软饭不能叫同享荣耀呢?霍至昭干活,他慵懒地享受财富……美好的人生,如此幸福。
更别说,末世前,霍弋还有个最美丽多金的女友。
现在,霍弋不在乎霍至昭有什么成就。
他们的技能在现在都没有什么发挥的余地。
谈生意?没用。
会读书?没用。
会演戏?没用。
只有哥嫂两人的蓝领技巧,对电器设备的维护本领,是最有用的。
霍弋酸丢丢地看了眼坐在鹿盈身边的兰逍,他正拿着客厅橱柜里的无味指甲油,准备给鹿盈涂脚指甲。
为此,鹿盈脱掉鞋子,露出光`裸洁白的脚背。
喔,加上个美甲技术,还算有用。
霍弋记得,兰逍对美甲还算了解——他大学时拿了个剧本,饰演的角色相当接地气,配角的工作是男美甲师。
兰逍养尊处优,唯一在乎的就是拍戏,他的所谓艺术追求——为此,兰逍抽空去学了一段时间,接了不少客人。
作为兄弟,他狠狠嘲笑过兰逍,认为他蠢到不行,堂堂公子哥,为了演戏,屈尊给普通人搞美甲。
霍弋思绪飘忽。
他难得陷入惆怅:过去,他和兰逍的关系不错,两人年纪相差十个月。他们一块长大。他姑姑、姑丈很喜欢他,总是愿意带他和兰逍出门玩。
童年时期,姑姑喜欢把他俩当洋娃娃打扮,穿的衣服都是相似的帅气王子装,出门总有人把他们误认为是双胞胎。
……
久久,霍弋终于后悔,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把兄弟关系搞成这样糟糕的。
也许,当初要是认真一点,把鹿盈的话放在心上就好了。
如果把“末世论”和霍至昭提了一嘴,现在责任就不在他身上,也无需经历被兄弟们仇恨的痛苦。
霍弋苦涩极了。
他边想,边扒饭。
与此同时,注意力分了一半在杨沐薇身上,他怕她上前抢饭,迅速吃光。
杨沐薇的震惊犹在。
她支支吾吾,呢喃般:“你是,你是霍弋的堂哥,为什么还能放任他被赶出去呢?”
等等,霍弋的前女友兼这栋别墅的主人在这。
霍弋的堂兄在这。
放眼一看,还有别人。
兰逍,霍弋曾沾沾自喜说的,他关系非常好的表弟,演戏天才,出演过不少优秀角色的大帅哥。
以及……
杨沐薇没认出来,但是各个都英俊漂亮帅气的男人们。
掐指一数。
撇去霍弋,足足五人。
杨沐薇的大脑被无数信息笼罩,她回过神来,发现餐桌上的食物全空了。
霍弋吃饱喝足,开始想着如何让自己在别墅里呆久一点。
他担心自己死皮赖脸的尺度掌控不好,被赶出去后,没饭吃。
思考再三,他冲鹿盈挤出可怜兮兮的笑容。
“小鹿,鹿鹿。”
鹿盈毫无情绪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