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是手忙脚乱,等到了机场,倒也不慌了,有一种尘埃落定之感。叶春彦一狠心,把手机关了,买了杂志在贵宾室看。杜秋从机场商店买了一个大号洗澡刷,说有急用。他目瞪口呆,不解其意,等飞机抵达,才发现是给马刷身体用。
杜秋在加拿大西部有一处农场,里面养着一匹栗子小马。她不在时,就雇当地人代为照顾。马是她从小养大,快步跑来,轻轻咬她衣袖,与她示好。她笑着介绍道:“这是安,这是春彦。你们要好好当朋友。”
马早前拴在马房里,一出来就异常兴奋,杜秋便先牵着它绕圈练习,叶春彦走在边上,听她说道:“安这个名字是之前的主人取的,我觉得不错就一直用下去。它不是赛级马,血统也不算好。不过我本来也不在乎这些,重要的是它喜欢我,我也喜欢它。动物很多时候都比人好,你只要爱它,它就会爱你。”
她站在马侧身,用水管为他冲身体。马尾不易湿,又在身后容易被踢,她轻柔地托到一侧冲湿,倒比拨弄自己头发更温柔许多。刷干净马,她换上一身红棕色骑装,步伐轻快,英姿飒爽,回想她出发时病容憔悴,与现在真是判若两人。她熟练上马,骑着它绕着农庄空地奔跑,又慢步走回叶春彦身体,问道:“你想学吗?我可以教你的。”
叶春彦摇头,道:“有点怕。”
杜秋朗声笑道:“可惜安还是小马,不然我一定让你坐在我后面,跑两圈就不怕了。你们男人不也喜欢让女孩坐在摩托车后座兜风?”
叶春彦也笑道:“那是他们想让女孩偷偷搂自己的腰,我才不要搂你。这么瘦,一搂都搂断了。”
其实是他太困了,并不常出国,还没倒回时差来。他一回她的别墅,进卧室,倒头就睡,再醒来外面天色已经全黑。杜秋见他醒来,把晚餐推入房间,又开了一瓶香槟,两人对饮。卧室是灯影昏黄,床单碧蓝,是沉静的海面上落着黄昏的霞光, 若梦似幻。
脱衣服时杜秋哭笑不得,他竟然还穿着那件背心。她求他换掉,他纠正道:“不是同一件,你看。这件洞在右边。”
第二天他们四处闲逛,午餐吃了意大利菜,到买单时杜秋发现手边的信用卡已经被父亲停了。叶春彦拿现金付的款,小费也给的慷慨。她起初没在意,只是半开玩笑道:“接下来我可全靠你请了,我出来的匆忙,没换多少汇。”
叶春彦笑而不语,之后果然一路都是他付钱,买东西没有特定的计划。杜秋看到小店看到了喜欢的窗帘布,售价两千美金一米,他也一样心平气和买下,写了地址送去别墅,还不算人工。
晚上是随便找了家路边餐馆找不到 roadhouse 更准备的翻译,叫小酒馆也不太对用饭,再随意的小馆子也有不错的薯条吃,他们轮流蘸一碟番茄酱。背后是个小乐队在演奏,也有两个醉醺醺的白人在跳舞。杜秋漫不经心道:“你好像比我想象中有钱,花了一天都没见底。”
叶春彦笑道:“早就知道你爸会把你的卡停了,怕你出来太匆忙,手边不够。我就先准备了一点。”
“带了多少钱?”
“五万美元。”
杜秋笑笑,因为现在短期内外汇上限就是五万美金。这对她不过是一笔小钱,没怎么放在心上。等乐队换了一首曲子,她猛地反应过来这对普通人不是一笔能随时拿出来的钱。“ 你是怎么一下子这些钱的?”
“我把我那辆破车卖了,还有琴和一起杂七杂八的东西,换了一点钱。”
“你真的傻了,怎么会觉得我会没钱用?实在不行,我把这里的房子卖了,都够我们过一辈子。你还把琴都卖了。那是你妈留给你的,你都留了这么多年。”
她忽然想起一件事来,怔一怔,道:“你那时候说的话没错。穷寡妇上教堂,我得到爱的赐福了。”
“别说那么夸张,只是一把旧琴。”
“等回去后,我会帮你把琴找回来的,再送一把新的给你。”
“不着急,反正今晚我们用不上它。”他把口袋里剩下的钱都给了乐队当小费,让他们换一首欢快的曲子,然后他们整夜跳舞,到天亮时才开车回别墅,吃饭洗澡,胡闹几个钟头,睡到太阳下山才醒。
杜秋像是怕了他,清醒后第一件事是找出抽屉里所有的现金,铺在床上给他看。他笑她是穷疯了。她再要还钱给他,他自然不肯,笑的更厉害,道:“是你没见过钱,还是我没见过钱。花掉的钱就花掉吧,至少买了不错的窗帘。”
杜秋拗不过他,只能道:“我想去打猎,你愿意陪我一起吗?”
他自然点头,她继续道:“你要是觉得累,我们就休息一天再出发。因为还要坐飞机。”
“不要紧,明天走就行。”
“话别说得太早。我有礼物给你。”餐盘旁摆着一个小礼盒,素色的包装上系着矢车菊色的丝带,他轻轻拉开,里面是一枚蓝宝石的戒指,正是上次珠宝商带来的那块。她到底还是买了。
戒指一推推到他无名指根部,她又勾住他脖子吻他,一齐跌倒在床上。他随手抓过那条丝带,蒙在她眼睛上绑住,腿一屈,压了上去。
外面打理草坪的声音把杜秋弄醒了,中间又夹杂着欢乐的鸟叫。她想起上次在叶春彦家里听到了鸟叫,另有一番回味。床边已经空了,门虚掩着,他应该是怕吵醒她,特意去外面洗漱了。她拢着睡袍起身,捡起地上的丝带时,轻轻笑了。在二楼的走廊,她碰到叶春彦,他正端着早餐要往回走。
她微笑,不完全因为他的体贴,更因为他的发梢全翘起来了。自从上次头发剪短后,他平日都是很规矩梳起来的,能看见他的狼狈,倒也是不失为一种亲密。
她心血来潮,拉着他坐下,道:“来嘛,我给你扎辫子。我妹妹以前都是我扎辫子的。我手艺很好的。”床头柜的抽屉里有她以前用剩的一次性塑料皮筋。
叶春彦将信将疑,坐在镜子前面,并不十分信她。果然第一根皮筋崩断了,第二根勾到了他的头发,他故意叫的大声,惹她心疼,“待我好一点,可以吗?真的很痛。”
她连声道歉,又撒娇讨饶,道:“再让我试一次吧,是梳子不对,我给你拿一个不那么密的梳子。”
说着她就要起身,头一抬,就在墙上的隔板上撞了一下,立刻道:“你别乱动,小心撞到。”这话说得太晚了,他已经站起身,想看她的情况,同样的位置也磕碰了一下。
她笑道:“我都说了小心,你还撞一下。怎么这么傻?”
“因为一直和你在一起,傻也会传染。”他伸手帮她揉头,她也帮着他,彼此的胳膊交叉着,又都笑起来,确实是傻子才有的甜蜜。
第59章 你爸他像是长颈鹿一样,就是学不会低头
杜守拙近来睡的并不安稳,自从杜秋走了,换了汤君来。家里就尽是年轻的风在呼啸,三个小孩子,年龄加起来都不到六十岁。他原本还觉得和杜秋无话可说,现在更是只剩下吃饭的话题可说了。这道菜较好,这道菜孩子可以多吃点,这道菜我年轻的时候还没有,你们倒是有福了。
原本就没有太好胃口的夏文卿,在他的一番话语,似乎更瘦削了。杜时青则是早早上了楼。倒是汤君能吃能睡,完全把这当作一次小小的冒险,保姆为她买了许多的薯片,她每天吃一罐再上床。
杜秋一走,市场部的运转并没有出现大问题,杜守拙特意去打听过,几次的会议,杜秋虽然没有出席,但会议纪要都发邮件给了她,她也立刻给了回复。
可家里的混乱却多了许多,原本佣人工资的发放,人员的增与减,杂物的添置,乃至于应季时鲜货的挑选,都是要杜秋一一过目的。她这一走太突然,原本要解雇的一个保姆,还厚着脸皮做下去,照样要求拿薪水。杜守拙等给了钱才知道被骗,要去投诉,却也不知道她是哪个机构的。
他尿床的事情也闹得全家都知道。收拾房间的保姆直接当着他的面道:“麻烦你能不能别尿床了。这是照顾养老院病人的标准,又没给我加钱。这么有钱就不能买点尿不湿吗?”
她在客厅说的话,两个孩子也在,面上悻悻。他更是下不来台,徒劳解释道:“也不是很频繁。好了,我知道了。”
厨房里的盐用完了, 换了一个加碘的牌子,对甲状腺并不好,杜守拙吃了两天才发现,发了一大通火,恨不得当初赶走厨房里所有人。
夏文卿及时把他劝下,道:“现在走了,就没人做饭了,新人还要花时间磨合。还是等杜秋回来再说。”
杜时青也偷偷抱怨了几次,“要是姐姐在家里就好了。”
杜守拙骂他们没出息,回房间生闷气,也确实想到了杜秋结婚的必要性。这样的琐碎活计总不能让她一直做下去,再花钱请个管家也不划算,真和有家底的少爷崽子结了婚,对方估计也看不上这种事。相较之下,叶春彦倒也有无依无靠的好处。
书房传来响声,像是有东西翻倒了,杜守拙在里面摆了个古董花瓶,立刻过去看。汤君在里面,见他来完全是欲哭无泪的脸,好在只是一排书落在地毯上。他把她拖到跟前来,“小孩,乱跑做什么?人没事吗?有被书砸到吗?”
她支支吾吾道:“我想拿架子上的一本书,够不到。”她拿手指一点,是一本鸟类图鉴。虽然是他买的,平时从不看,主要是精装大开面,摆在书房里很气派。他帮她把书拿来,两手给她,“拿稳了,这书很重的 。以后想拿书和大人说一声,我们都会帮你拿的。”
汤君接过书道谢,又把图鉴摆在桌上,从地上一本本捡起书,重新放回书架上。他叫住她,道:“你别乱放,这些书都是按顺序摆的。”
“我记得顺序的。”
杜守拙将信将疑,看着她摆,拿来和单子比照,确实一本不差。他暗地里惊叹,明白杜秋把她留下的用意了,笑道:“你在学校里会不会觉得奇怪啊?”
“奇怪什么?”
“你过目不忘,一看就很聪明,还要和那些普通的同学一起上课,你平时和他们谈得拢吗?”
”不知道,有时候说得起来,有时候说不起来,我不太喜欢玩游戏,也不喜欢他们看的明星。我好像挺闷的,没人愿意和我一起折纸。”
“话也不要这么说,你和他们玩不到一起,因为你是个有大出息的孩子。你很聪明。”
汤君点点头,并不把这当太特别的夸奖。
他拍拍他的肩膀,很语重心长道:“你觉得你爸爸聪明吗?我觉得他很聪明。可是你看他太聪明了,就过不好日子,不能让你住这种大房子,让车子送你上学。为什么呢?因为聪明人总是不接受一些规矩,把一些很虚的东西看得太实。你爸他像是长颈鹿一样,就是学不会低头。”
“他没有颈椎病,我看到他一直低头啊。”她突兀地插了一句,撅着嘴,完全是不服气。
终究还是个孩子。杜守拙因为这个事实而得意,笑着走出来书房。到临睡前,汤君像是鼓足了勇气来敲他道房门,请他吃薯片。
他的胃口并不适宜这样的东西,但还是拿了一片,味道倒比想象中好,又接二连三吃着,道:“你不要和别人说啊,是你给我,我才吃的。”
杜秋一离开,市场部里最心神不定的反倒是姜忆。他下面的那些职员,平时本就见不到杜秋几面,也对高层的勾心斗角一无所知。姜媛媛倒是知道些内情,但以她一贯谨慎的态度,对他也是避而不谈的。她最近又是格外的忙碌,因为杜秋把不少事的决定权下放给了她,虽然是一种信任,但她也少不了要亲力亲为。外面的客户,基本只能交给姜忆独自去接洽了。
姜忆觉得杜秋走的蹊跷,简直像是一种不战而逃。夏文卿又照旧来公司,待人接物已经和气,但他看去,总觉得他已经端起了志得意满的架子。他也做起来两手准备,要是杜秋真的甩手不管,市场部以后难免被针对,或许应该借着现在的机会多发展人脉,也方便以后跳槽。毕竟姜媛媛并不防着他,见到熟人也很热络地把他介绍出去。
可一想到姜媛媛不走,他又怅然若失起来,姑且劝自己少安毋躁,入职不满一年就跳槽,简历上也不好看。
这天姜媛媛不在,她孩子发了烧,她留在家里陪着,这段时间本就忙。她也只能远程遥控姜忆,计划书就由他先做起来,到明天再一起对。姜忆本就气不顺,到了办公室又见到一个中年男人,鬼鬼祟祟在门口打转。他立刻嚷道:“你是谁啊?怎么在我的办公室?”
男人尴尬一笑,道:“噢,这里以前是我的办公室,原来现在已经给新人了。我没别的意思,就过来看看。”
姜忆并没有同他打交道的意思,点了点头,并不请他进去。男人也不自讨没趣,转身就往电梯去。后来他打听了一下,这个办公室之前是周长盛的,但他惹恼了杜秋,被打发了出去。现在人本该在外面的生产基地,不知为什么现在倒回总部来了。吃午饭的时候,他又见周长盛和公司财务一起往外去了,勾肩搭背,似乎很热络的样子。
这件事姜忆原本没放在心上,可临下班时,夏文卿忽然请了整个市场部吃下午茶,颇有些此地无银的味道。他装作闲聊的样子来找姜忆,道:“你们部门最近好像挺忙的,我看你们会开个不停。对了,大姜呢?怎么没见到她?害得我还多点了一份。”
姜忆道:“她家里有点事。”
“噢,也对,她到底还是有小孩的,要以家庭为重。”他略带惋惜地扫了他一眼,“其实我一直想找个机会和你聊聊,你一看就是个聪明人,又很有进取心。我觉得你只是缺一个机会。”
“我已经得到机会了,杜总很器重我。”
“我觉得这可不够,说到底姜媛媛还是压在你头上。她到底还是和你不一样,已婚女人,有孩子有房,将来真的做不下去了,转身回家让男人养着就好。你还年轻,许多事情还是要靠自己闯,不容易的。”
姜忆把手抄进衣兜里,攥成拳又松开,“我刚才看到了周长盛。我不认识他,可听说他被杜总调去外地了,怎么突然回来了?”
“谁知道呢,不过这种小事也没必要让人知道。他的家还在这里,之前杜秋急着把他调走,本来就不人道。她这个性格啊,就是睚眦必报。顺着她的意还好,什么时候觉得你没用了,就不好说了。” 他耸耸肩,极快地摆出一张真诚的笑脸,道:“不好意思啊,我没说你,就是举个例子。”
“你这算是挑拨离间吗?”
“啊,这我不知道,你觉得是就是吧。我倒是很喜欢你这个性格,直来直去很爽快。你有我电话吗?”
“办公系统里有。”
夏文卿拿出手机拨了个号,姜忆的手机响起,是个陌生的号码。“这是我的私人号码,要是遇到什么麻烦,可以来找我。我尽力而为。对了,姜媛媛那份点心,你帮她吃了吧。反正她也不在。”
下午茶的分量不小,一块蛋糕,两个甜甜圈,一杯咖啡。姜忆也吃不下,就放进出租屋的冰箱里,想着明天热一热当早饭。
一套房子分租给三个人。姜忆住的是主卧,多一个洗手间,就让他生出极大的喜悦感,也每月多从他账上划去七百。其实按他的现在的收入,单独租一套房,咬咬牙也是足够的。可他到底还是看着存折上的数字才更安心。
想赚钱,想赚大钱。这是他唯一的心愿。他是小地方出来的,爸是农民,妈在餐馆做。野心和白日梦此消彼长,他听过靠炒股一夜暴富的故事,也想过转行去互联网公司。上一份工作经常加班到九点,他还到家后还上网课到凌晨一点,坚持了一个月,身体先吃不消,去医院检查出来心脏早搏。
电脑显示器上贴着一张纸条,是他从一篇心灵鸡汤里剪下来,时刻勉励自己的。
“勤练笔,勤动手,培养耐心,深入思考,避免眼高手低,浮于表面。皇天不负苦心人,只要比别人多努力一点,就会比别人更成功一点。”
周长盛偷偷回来显然有猫腻,还和夏文卿有关,所以才抛了橄榄枝给他。究竟该不该站队?他也吃不准,因为不知道夏文卿和杜秋究竟谁的胜算更大些。如果是姜媛媛,估计已经第一时间把周长盛的事汇报给了杜秋。
可他不想当忠心的狗。费这份心做什么?他不过是给人打一份工罢了。杜秋强在哪里,强在会投胎罢了。光是她上下班坐的车,就不是他靠打拼能买来的,更别说司机才是最奢侈的。
他给自己定下了五年里买房的计划,又过去一天。他打开记事的应用,上面提示道:距离买房还有 1730 天。
钱才是最重要的。女人,现在出现在他面前有什么用?又不是他的。他气急败坏地把姜媛媛的笑脸从脑海里撕扯出去。
许是晚上没睡好,姜忆第二天起的略晚。他手忙脚乱着洗脸,想着干脆把蛋糕拿去公司吃。一拉开冰箱,却发现里面已经空了,垃圾桶里倒多出了包装纸。
他大骂道:“妈的,谁吃了我放冰箱里的蛋糕?我下老鼠药了。不怕毒死你啊!”
因为许多蜜月应有的欢愉,他们睡到中午才动身,坐飞机去纽布伦斯维克省,有当地的导猎接待。五月与六月正是加拿大政府规定的猎熊季,因为黑熊泛滥,为了控制动物数量,猎熊在加拿大是合法生意。导猎平时打猎谋生,也接待国内来的客人,让他们体验捕猎的快意,赚取佣金。
外国人打猎要考取持枪证,杜秋前几年就有,显然她已不是第一次来了。 她有一把专用的鲁格步枪,一板十发子弹。导猎是个沉默寡言的男人,说这次狩猎大概要五天,由他去找黑熊的踪迹,一旦打死猎物,狩猎就算结束。以往也是这样,而且杜秋像是运气格外好,往往三天内就能打中一头熊。
第一天杜秋跟着导猎进森林,叶春彦则在河边钓鱼。猎人的房车就在旁边,河里的食材能立刻处理成菜。他只钓晚餐用到的鱼,不需要太多战利品炫耀,钓到第三条时,便已停手了。他对猎杀兴趣寥寥,只绕着河边散步。这里蚊虫不少,不能总坐着。入夜后,他们依旧一无所获,便在房车上休息,吃黄油煎的鱼。
杜秋和叶春彦睡在一张床上,她凑近看他耳边的皮肤,笑道:“你耳朵后面都晒红了,找个阴凉地方待着啊。”她找出一顶粉蓝色的带蕾丝花边的帽子,垂下来有面纱,坚持要他戴。
第二天叶春彦依旧钓鱼,戴着帽子放下面网,像是上世纪的豪门寡妇。依旧是三条鱼完事,他继续看着四处闲逛,蹲下身,耐心地看一朵无名的小花。
远处似乎有人开枪,一片花瓣落下。
不久后,导猎过来叫他,说杜秋打中了头熊,一击毙命,让他去看一眼战利品。
叶春彦跟着他穿过森林,万籁俱寂,只有枯枝折断的细小脆响, 杜秋等在一块废弃的木板前,可能是前人已废弃的标记。木板倒在地上,上面溅着一排血迹,依旧鲜红。不远处一头黑熊倒在地上,这个死掉的猎物足有半人高。地上的落叶上还有点点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