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弟压低声音,哀切道:“你别和我妈吵,我知道她很多时候太刻薄,不过这次就当我求求你,让让她。她得癌了。”
“什么时候的事?”
“半年多了。她之前一直拖着不告诉我。”
叶春彦略有些讶然,毕竟上次见面时,她还算得上神采奕奕,振振有词地勒索着他。姨妈把他叫到卧室里,关上门,道:“你落魄的时候,我们也没钱帮你。你现在发达了,我们也不沾你的光,就别随礼了。我们也还不起。” 她拿出个存折给他,里面存了十万整,“你表弟炒股赚了二十万,他说要先把钱还你。不过他们要有小孩子了,我说还是要自己留一点。上次要了你这么多钱,你表弟还是很过意不去的。你要恨,就恨我好了。 ”
“没那么闲。”他没收,把随手存折搁在桌上。他的左手之前一直插在兜里,这么一动作,就露出了无名指上的蓝宝石戒指。
“你的戒指蛮好看的,不过别随便戴出来,要么被人以为是假的,要么就让人抢掉。”
“不至于。”
“你真的像你妈。以前的男人送她一对珍珠耳环,我让她不要戴出来,她不要,走在路上被人抢,耳朵都差点少一块肉。”
她说到这里,倒还有些怀念的神色, “你不知道吧,你妈不让我和你说,你外婆都不知道,还是我送她去医院的。你不信是吗,我和你妈以前是很好的,后来才不行的。我小时候还带过你一阵,你大概也不记得了。”
“记得的。”他想起七八岁时,母亲有一段时间耳垂上涂着红药水,洗脸都是小心翼翼的。追问她,她只说是摔伤了,可还是会在夜里偷着哭。他对母亲的记忆总是浸润着许多眼泪。“你真的得癌了?”
“怎么可能?我装的。别和你表弟说。” 她斜了他一眼,因为得意,眼角的皱纹也舒展开些,“不这么说,他们怎么愿意结婚啊。人都是要逼一逼的。”
原来是虚惊一场。叶春彦撇撇嘴,无可奈何地摇摇头,“他结婚了,那你满意了吗?”
姨妈把眉毛扬起来,不耐烦道:“满意什么?也就这样。他们结婚,没请你来,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那个妆化的,和鱼死掉两天一样,白到泡发了。她笑起来也难听,咯咯咯的,像是一口气憋不过来。要多留神看几眼,不当心就背过气了。”
“既然这么看不顺眼,为什么还要把房子让给他们。”
“不让他们住怎么办,现在两个人,接下来三个人,总是大的给小的让位。他们现在已经嫌我了,昨天给他们做了菜,一共就两个,就倒到一个。说什么什么东西,孕妇不能吃的。”
叶春彦不声响,只是似笑非笑撇了撇嘴角。姨妈一见到,立刻就道:“我和你妈不好,就是因为这个。你刚才的表情,和她一摸一样的。你们这种不会过日子的,就是喜欢嘲笑别人的日子。”
“什么叫过日子?”
“我们这样就叫过日子。你觉得我说话难听,做事难看,那不管,钱到手了,一家人凑在一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你不行,你妈更不行,脸皮薄,话又少,认死理。当时不是没给她介绍过对象,也不嫌弃她有小孩。就是不肯,心里想着那个男的。你也是,上一个太太认识没多久,就结婚了,后来她死了,你又搞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别人都来劝我,让我去管管你。你以为我想来看你啊,怕你自杀了。那小孩谁管,还是丢给我的。”
“放心好了,有了孩子,我不会自杀的。”
“也是命,你不会过日子,找的女人也不会过日子。这个至少比上次那个有钱。不是一般的有钱。”
“你看出来了。”
“她那个包,皮比你弟的脸都细。牌子我不认识,价钱不用想了。还有你看她的表情,有钱人的表情,笑也不像笑,就像是在冷哼。”她把存折收起来,往卧室走,回来的时候捏着个红包,递给他道: “那你就好好过吧。钱不多,意思意思就好了。”
叶春彦没拆开看,拿手指一搭,就猜到她把存折放在里面,他一抿嘴,也没点破。回去的路上与杜秋说了这件事,“我是真有些弄不懂她到底在想什么。”
杜秋道:“她就是最后时刻求个安心吧,顺便让你记她个人情,以后有事照顾一下她儿子。 ”
“她没得绝症,说是装出来的。”
“她只是不想在你面前示弱吧。这种事怎么能装,要定期放化疗的。再说她现在的样子,和我妈那时候一样。她的左手根本抬不起来,是打滞留针了。” 她忽然笑了笑,又解释起这笑的原因,“我本来还准备好帮你来吵架的,现在发现你姨妈有点可怜,倒不好意思了。”
“人就是这样的。再讨厌的人,仔细找也能找出不容易的地方。再喜欢的人,凑近看,也有不舒服的时候。”
无端起了一阵风,把树顶上的叶子吹得很招摇,他仰头望着,若有所思。
因为忙着筹备婚礼,杜秋与夏文卿见面的机会更少了,就是在公司里偶尔碰到面,也不过点头问个好。这天在电梯里,他特意拦住她,笑道:“借给我半天时间吧,要是再拒绝,我都觉得你是有心避开我了。”
易卜生的《群鬼》改编的芭蕾舞剧上演了,夏文卿知道杜秋喜欢这出戏,特意弄了两张票请她去看。其实她想去的话,随时能有票,但还是不忍辜负他的好意。
出门时夏文卿穿了一件墨绿色的衬衣,他很适合穿绿色, 树木葱茏,生机盎然的颜色,也衬得上的他的姓。
杜秋本以为他还有些小把戏要耍,不料一路上他规规矩矩的,话也说得少,聊的多是与舞剧相关的事。这次表演的是挪威的剧团,演员在台上说出挪威语台词,旁边打出中文字幕,“想在这个世界上求幸福就是反叛精神的表现。咱们有什么权利享受幸福?”杜秋对这个故事已经是熟透了,可每每看到这句话,心里还是一颤。
夏文卿忽然抬起手,往眼睛下面拭了拭。观众席是暗的,她看不太真切,说不准他是不是落泪了。到幕终散场的时候,灯亮起来,她又仔细看他的脸,一切如常,很自在地笑着,对她道:“请你吃东西,肯定吃不下,那我能请你散个步吗?。”
杜秋道:“我和你还不用这么客气。”
于是他们沿着一条河走着,两面都栽着柳树,看着很有些年岁了,长得傲然的枝条像鞭子一样甩动着,柳絮纷飞,是暖风里小团的飞雪。夏文卿忽然抬起手,往杜秋面前伸。
她以为他要摸自己的头发,很机敏地往旁边一闪,但他的手只是朝上抓,捏着一团云雾似的柳絮,“我记得你是花粉过敏的,就怕柳絮让你也不舒服。”
她略尴尬地笑着,“你真细心,其实我倒还好。”
“这次是你对我太客气了。真不知道你是在意还是不在意我。”他极真诚地凝视着她,眼底荡着柔情的水色,“其实我们并不用这样。那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那时候是我不对,你打我也应该。我是应该对你道歉。”
杜秋眯起眼,记忆在眼前活过来,像是一条蛇在钻:决绝伤感的吻,恼羞成怒的争吵,抬起的手,含泪的眼,他一脚踩过从楼梯上滚下去,额头上的伤口,血比泪流的更汹涌。在太阳底下,她还能看到他左边眉毛的一道疤,他对外都说是自己磕的,他们共享的一个秘密。
“现在我已经清楚自己的位置了,不会再冒犯你。之前的事希望你能原谅我。你现在要结婚了,我是真心为你高兴。”
“谢谢你。既然你回来了,我也不能要求太多,你和我还有春彦,以后好好相处就是了。”
“以后我能再请你出来看戏吗?叶先生介意的话,我可以多买张票请他一起过来。”
“他当然不会介意,但我不一定想出来。现在编剧差,演员差,已经没什么好戏可以看了。有时候台上演的还没有台下好。就这样吧。”
“对了,你婚礼当天,我能带个朋友来吗?”杜秋自然同意,没想到他带来的是狄梦云。
第62章 你不过是她捡的第二条狗
狄梦云是变了又没有大变。她的头发烫过,脸昂起来,脸上挂着一丝游离在外的微笑。 经历过生死巨变的人往往如此,性情中多出游戏人间的漠然,确信生活中不会再有任何事刺激到自己。
但她在杜秋面前依旧露出极谦逊的神色,很恭敬道:“对不起,秋小姐,之前在医院里我说的话太过分了,请不要放在心上。我一直想找个机会和你道歉。”
杜秋道:“不要紧,我已经忘记了。你能过来,我也很高兴。”
她与夏文卿合送了一个琉璃花瓶,纹样是一对在枝头依偎的鹦鹉,寓意很好,也明示了他们的关系。夏文卿搂着她肩膀道:“她现在已经是我女友了,这件事我第一个和你说。要先替我保密哦。”
杜秋怔了怔,才道:“恭喜。你们很般配。”
他们在化妆间里说话,时间还充裕,化妆师都没来,婚纱倒已经搬到房里了。杜秋的婚礼完全是办给客人们看的,迎亲闹婚敬茶,这样的流程都是省去的,只有仪式和晚宴是重头戏。婚礼是她的,可快乐还是别人享受多些。
她斜坐在椅子上把玩着一根丝带,起了点疑心,觉得夏文卿的这段感情来的莫名其妙。这也并不完全出于女人的嫉妒心。
杜时青敲门进来,见不只是杜秋一人在,便有些拘束,显然是有话要同姐姐说。夏文卿立刻道:“你今天很忙,我就不打扰你了,我随便找个地方坐一会儿就好。”
他领着狄梦云毫不留恋地走了。他今天穿得很朴素,只是成套的亚麻西服,不打领带。杜秋暗暗松了一口气。她有个说不出口的担忧,生怕他出现的时候太显眼,比叶春彦更像是新郎。
杜时青是伴娘,已经换上了粉紫色的礼服裙。今天她虽不是主角,杜守拙却额外派人帮她打扮了一番,也是期望她能社交场上亮个相。她的长发盘成发髻,睫毛翘起,朝天耸立着,面颊上却还是一团孩子气。这样的浓妆近看有些艳俗,可隔了几步看,还是平添妩媚,而落在一个姐姐眼里,又略显得陌生了。
她见杜秋还是素面朝天,便不耐烦道:“怎么人还不来,要等多久啊?”
杜秋笑道:“我结婚,怎么你比我还急?”
“就是你不着急,我才着急。结婚是多大的事情,你怎么从头到尾都没这么随便。和叶春彦说走就走,回来就结婚,也不知道爸爸怎么同意你们的?”
“他自有他的打算,我也有我的计划,你现在觉得不能理解,过几年就明白了。”
“别总拿我当小孩子。”她忿忿不平扯着领口的蝴蝶结,松开又打上,“我真是弄不懂,你为什么这么急着和他结婚?林怀孝那时候,从订婚以后,光筹办婚礼都筹办了大半年,现在怎么这么仓促?又不是你该着急,让他急好了。也不知道叶春彦给你说了什么。”
“你是不是觉得别扭,好像叶春彦把我给抢走了一样?”
“是稍微有一点,你也别得意。”
“妈妈怀你的时候,我也有这种感觉。原本我是她唯一的孩子,好像你一出生,就分掉了她一半的感情,我其实很嫉妒你。”
杜时青打上的蝴蝶结很蹩脚,两根带子一长一短。杜秋一面帮她重新系好,一面道: “当然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现在这个家里只有我和你两个女人,我对你的感情和对其他人不一样。不管有没有结婚,我终究是你姐姐。你放心好了,有什么事我还是会支持你,并不会因为我成了家,搬出去住,让我们的感情有任何隔阂。我只希望许多时候,你的想法能多和我说说。你不要总怪我把你当小孩子,我实在大了你许多岁,有时候确实弄不懂你在想什么。但我总是希望你能更幸福的。”
“真肉麻。你怎么能说出这么肉麻的话。”她皱着脸,一抽鼻子,胡乱擦了擦眼睛, “我才不要哭呢,这个睫毛膏烂死了,一点都不防水。”
朱明思一落魄,杜守拙就忙着从亲戚里挑一个可用的。这次给各路远亲都发了请帖。其中有一户堂亲姓沈。男人穿着十年前不合身的西装,女人化着浓妆就来了,还带这个二十岁快毕业的女儿。
这对夫妻来得早,一进礼堂就指指点点,嫌花太俗气,又觉得地毯不够厚。
女儿道:“爸,妈,你们这样子太小家子气了。既然他们家比我们家有钱,就老实一点说好就是了。越是这样挑三拣四,越像是没见过世面。你们也不要觉得没钱就低人一等,既然他们叫我们来,以后就有用得到我们的地方。”
说完她又去见杜秋,大大方方称赞新娘,然后低声下气道歉。说他们家不住在本地,婚宴可能要提前走,不是不尊敬的意思,实在是怕错过车。
其实是可以在酒店多住一天,可是她故意这么说,显得自家诚意足,又说愿意在婚礼上打打杂弥补一下。婚礼整个流程都是专人负责的,自然是没有事能让她做的。
杜秋一眼看出她的心思,知道她是个灵活人,特意问了名字。她说叫沈慕泽。杜秋记下来,又嘱咐司机记得送他们家去高铁站。
叶春彦等在一楼的化妆间,同样的百无聊赖。说来不幸,多数婚礼上,新郎只是一个摆设,他是摆设中较得体的一个,但依旧做不得主角。他是杜秋小姐的丈夫,前缀比后缀更要紧些,今天到场的客人几乎都是杜家交际圈里的熟人。
外面有人敲门,他还没来得及说请进,夏文卿就进来了,带上门,眼睛往他身上一瞟,笑道:“你不适合穿这么正经,像是卖保险的。”
“你饭吃太饱了是吗?”
“别生气,不是说你不好,是婚庆公司有问题,没用心。我不是来吵架的,是怕你太无聊,特意和你聊聊天,还要等三四个小时呢。”他一面从口袋里凑出一包烟,自己点上一根,又递给叶春彦,他没接。
“我和你能聊什么?”
“当然是聊杜秋啊,我小时候和她一起长大,有很多事她估计没和你说。我和你分享一下,也算是加深你对她的了解,不是很好?杜秋其实很喜欢狗,小时候她不知道怎么回事,从路上捡了一条流浪狗,缺了条腿,也不是什么好品种。所有人都劝她丢掉,她不肯,一定要照顾它,拿零花钱给它看病。越是不好的东西,越是完全属于她。她是个很有独占欲的人。虽然这条狗一直瘸的,但至少后来样子看着还不错。它也只和她亲近。不过有一次,有个外人过来,他也是养狗的,很有些技巧,哄的这只狗也围着他打转。杜秋虽然没说什么,但很快就把狗送走了。也没送给什么好人家,不到半年,那条狗就死了。杜秋听到了这个消息,也就是说了句知道了。”
他翘着腿,坐在桌子边沿,侧过头,刻意把烟圈往叶春彦脸上吹,笑着道:“所以我觉得,你不过是她捡的第二条狗。”
“我和杜秋已经登记了,婚礼不过是走个过场。不管你怎么来挑拨离间,这已经是事实了。你现在气急败坏的样子,才比较像落水狗。”话说的刻薄,他脸上却轻描淡写,站起身,对着镜子整理领结,微笑着,一派胜利者的矜持。
“我知道你们结婚了。那又怎么样?”夏文卿耸耸肩,道:“你们签过婚前协议的,能结婚,就能离婚,到时候把你扫地出门,财产分割都不用做。听说你的婚前协议有三十多页,她连钱都不分给你,怎么会把心给你呢?”
“哦。”他偏过头轻轻打了个哈欠。
“你是真的觉得我在开玩笑?我看你还没明白吧,我和杜秋恋爱过,她爱过我,我们是彼此的初恋。你大可以和她结婚,和她搬出去住。但是只要她回来,只要她看到我,就会想起我们曾经有多好。”
“我对你的乱伦故事不感兴趣。”
“真不好意思,我们不是乱伦。我和她没有血缘。我妈走之前告诉我一件事,我不是她亲生的孩子,我是他们领养的。这件事连杜秋都不知道,你怕不怕我告诉她?”
“那你也不是杜守拙的侄子。就不怕我告诉他?”
“你大可以试试。你有证据吗?可能这件事是真的,也可能就是我说来耍你的。你敢不敢赌一把呢?你不敢。因为你知道杜秋根本就不是看上了你,只是需要你的女儿,结婚后你们的关系只会更危险。就算你们离婚,她倒时候作为继母,也能抢走抚养权。又或者将来公司归我,你女儿失去了利用价值了,还要花着她的钱。你猜她那时候会是什么态度?”
“说这么多话,你不累了吗?我听累了,你带上门走吧。”
“我不走,你又能拿我怎么办?其实我已经看穿你了,你表面上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其实你比谁都心慌。你来到一个你不熟悉的环境,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任何人依靠,就像天上的风筝,只靠一根线系着。风一吹,你就飘走了。”
他两指夹着烟一弹,烟灰落在叶春彦手边,“可我和你相反,我是杜秋的表弟,我和她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我还是潜在的继承人。我有资源,有能力,脚踩在实地上。这个家里真正该走的人是你。你说呢?”
叶春彦拿眼梢瞄他,照应着他的话一般,面上是很平静的笑,但动手的速度极快,抬手就是一拳打在夏文卿脸上,揪着他的领子压到墙上,贴着他道:“你再不走,我就把你的门牙打下来,告诉杜秋是你自己嗑的。看看她会相信谁?” 他用两指掐在他伤口上压了压,笑道:“你如果想我揍你,可以直说,不用这么迂回,我总是能满足你的。”
夏文卿被松开,鼻血直流到嘴边,并不急着擦掉,只整了整衣服,轻慢一笑,道:“你急了?没事,今天我喝你的喜酒,等你离婚了,我请你喝酒。”
他带上门,故意走到二楼,在走廊上踱步,杜秋确实听到动静来开门,见到他凄惨的样子,确实吓了一跳,“好端端的,鼻子怎么流血了?”
“我不小心滑倒了。没事的,我拿点毛巾擦一擦就好。你别管我了,今天是你重要的日子,别考虑我了。”他语气躲闪,转身要走。
“说的对,那我不管你了,你自己去找点冰冷敷吧。” 见夏文卿愕然,杜秋才侃侃道: “开玩笑的,我怎么能不管你呢。来,我带你去找毛巾和冰。”
婚礼预备了半人高的蛋糕,水果雕成的小塔和二十个雪柜的冰激淋,他们很轻易就找到了一桶的冰,杜秋挑了几块,用餐巾包上,按在夏文卿鼻梁上帮他消肿,“如果你不想要解释的话,一会儿化妆师过来,你让她帮你遮一下。”
“没什么好解释的,我就是倒霉,摔了一跤。”
“得了吧,我知道是叶春彦打了你,你也不用和我说任何事,我不想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