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快天亮了。”小阿七答。“要起来给您熨报纸。”
徐志怀点点头。
他似是仍沉浸在梦中,靠着扶手,缓缓坐到楼梯。
一阵短暂的沉默后,徐志怀冷不然开口:“阿七,我问你一个问题。”
“先生请讲。”
“你觉得太太是什么样的人?”
小阿七咬唇,小心翼翼地说:“前太太吗?太太她……对我很好。”
徐志怀低低地嗤笑,“确实,她对我有对你一半的好脸色,我就心满意足。”
小阿七神色复杂。
她站在楼梯长长的扶手旁,五指扣着木头上的清漆,犹豫许久,怯怯地开口:“先生,在杭州的时候,太太每天都盼着你回家。有一年,我记得是秋天,太太说是和你结婚的日子,让我陪她去买蛋糕和礼物。我们去了很多家,才买到她想要的蛋糕。回来时,她对我说,他会喜欢的吧,他会喜欢的吧。我也觉得,先生你应该会喜欢。”
“可那天你应酬到很晚,回来的时候,阴沉着脸,很不高兴的样子。大家都不敢说话。你问太太为什么买那么大的蛋糕。太太说,今天我们结婚了,想庆祝一下。你说,蛮好的,那你慢慢吃。就这样,你去书房了。太太一下就哭了,没有声音的哭。她知道先生你不过节,连自己的生日也不怎么过,但太太是想过的,她把东西布置都好了,可你不在乎。”
“太太只哭了一小会儿,就停了。我走过去,她紧紧拉住我的手,对我说,太不公平了,又说,自己很蠢,只是一个用来过家家的玩偶。这是什么意思?先生,我直到现在也不能完全明白。吴妈妈说,太太是被宠得太好,无事生非,这些都是妻子该做的。先生你又没骂她,还给她买很多很贵的衣服穿——有时候,我觉得吴妈妈说的对,但有时候,我又感觉她说的一点儿也不对。其实太太只比我大三四岁吧,但大家只会把我当小孩,是因为嫁人吗?不管是十三岁,还是十五岁,只要嫁了人,就不是小孩了吗……”
竹筒倒豆子似的,小阿七说完了。
徐志怀沉默。
天色一点点亮起,昏暗的别墅内,泛起淡淡的幽蓝,如同大海荡漾的波涛。
小阿七不知自己是否触怒了男主人,站在原处,很是尴尬。她踮起右脚的脚尖,转了转,正打算偷偷溜走,他抬头,又开口。
“阿七。”
“嗯?”
“万一是我错了,该怎么办?”
第一百一十六章 日落之前 (一)
在金女大就读的第三学期,苏青瑶的体重总算碰到了合格线,不必再吃营养餐。
陶曼莎噘嘴,艳羡地说,自己跑步把腿给跑粗了,难看的要死。贾兰珠翻着《玲珑》,反驳她,这叫健康美,时下最流行,你看看画报上的模特,各个手里拿网球拍,佯装运动健将。曹雅云半掩着《金粉世家》,揶揄起陶曼莎,谁又说你胖了,那个姓杨的小伙子?
“他敢!”陶曼莎嗓音高高的。
话音刚落,贾兰珠扑哧一声,笑了。
苏青瑶听着她们的闲聊,也含着笑,给自己的捆书带上绣出几朵紫金草。
下午第一堂是固定的家事课。这学期教刺绣和缝纫,等到结课,每位学生都要交一套小孩的衣裳,捐赠给育婴堂。
陶曼莎的手艺活最差,回回上课,不是扎到手指,就是扯坏了布,课后作业总要央求苏青瑶帮忙缝两针。一想到下学期要学育婴和看护,集体到婴儿园、幼稚园实习参观,她就一个头两个大。
家事课结束后是英语课,新教师是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来的,十分严厉,上课前免不了一场随堂小考。贾兰珠已经连续两次小考不合格,见到那洋老头的面孔就打哆嗦。
好容易挨到下课,室友们结伴去吃饭。
苏青瑶则先去邮政代办处,询问是否有自己的信。代办处的嬷嬷翻找了一阵,抽出一封递给她。苏青瑶接过,见邮戳是从上海来,必然是谭碧的信。
她打开。
青瑶我妹:
上月二十八日寄出一封信,等到这月十号才收到回信,耽搁快半个月,中国的邮政真是太可以了!十三日就想给你回信,可新来的舞女很不伶俐,又临近双十节,百乐门的客人好多,吓人,我陪客人跳舞,玩到半夜,回家就睡觉,睡到日落,错过了时间。星期日邮局不办事,要等到周一才能去寄,便趁现在给你写信。熹
时间过得好快,转眼又是一年。你在学校怎么样?要多睡觉,少看书,书是看不尽的,还要常常出去玩,去跳舞、看电影,认识一些可爱的男同学。上回寄给你的阴丹士林布的抹袖旗袍,还合身吗?你随信寄来的毛衣我穿过了,很舒服,这个天气穿短袖的旗袍,再套一件毛衣,刚刚好。你也要记得给自己织一件,别总想着给我做。顾少给我的待遇很好,这些我可以自己买。
说起来,上海为了庆祝双十国祭日,街道上处处挂起了彩旗。“和平社”还做广告,说要复演一出旧戏,叫什么“孙总统广州蒙难,夫人出险”。讲的应该是政治上的事,我不太懂。总之,上海现在是和平的不能再和平了,提到三年前和日本人打仗,军舰开到了黄浦江,简直跟梦一样。
但不知为什么,我在街上看到那些彩旗,还有敲锣打鼓的庆祝队伍,回家后,突然很恍惚,然后那晚莫名其妙的,梦见了贺常君。梦里他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我都不记得,醒来后,只觉得伤心。
他的骨灰还在我这儿,当年花了好几根金条偷偷买来,想来也是因为这个的缘故,他才进了我的梦。我想过很多次,要把它葬了,可又怕他就这样孤零零地埋在了上海,不能与故乡的亲友团聚。
瑶瑶,我真是恨他呀!他那样的男人,无私却又自私,他死了,痛快了!留下我们这些人,因为他的死,时不时经受痛苦!希望能在我活着的时候,有机会去东北。我要将这陶罐子丢进松花江,一了百了!
唉——想念你,可惜事情实在太多,没空去南京看望你。你呢,放寒假回上海吗?要是过来,我收拾一下房间。
爱你的碧
信的背后,谭碧留了一个嫣红的口红印,苏青瑶不小心摸到,指腹微红。她看向如同石榴的手指尖,莞尔一笑。
双十节那天,学校放假。贾兰珠要回家,曹雅云要跑去金陵大学见男友,两人都有安排。陶曼莎也打算回家,但见苏青瑶落单,加之要她帮忙完成家事课的作业,便请她到自己家里玩。
陶曼莎的父亲出差去了,母亲在房间里念佛,出来迎接的是她的保姆。苏青瑶跟在陶曼莎屁股后头,坐到客厅,从手袋里取出针线与绣帕,还有一本用来解闷的小人书。陶曼莎叫保姆送来热可可,又指挥她去开收音机。
收音机里正放着周璇新发的歌曲“五月的风”,扬琴慢慢地奏,周璇慢慢地唱:假如呀,云儿是有知,懂得人间的兴亡。它该掉过头去离开这地方。
苏青瑶正指导陶曼莎绣花,忽得,听楼梯传来一阵脚步声。她抬头望去,见到一个穿衬衫打领带的男人下楼,是陶曼莎的哥哥。
苏青瑶在学校里见过他几次,都是来给妹妹送东西,并且他每次来,都会买一些饼干、糖果,送给室友们,请她们多包容妹妹的坏脾气。
男人也看到了她们。
他快步下来,笑着向两人打招呼,询问她们怎么不出去玩。陶曼莎先是埋怨了几句学堂的教师,接着看看兄长,又看看身边的苏青瑶,突然留下一句“等下回来”,便飞似的跑上了楼。
苏青瑶目送她的背影,哭笑不得。
她接过被丢在沙发上的皱巴巴的绣帕,一边听收音机,一边帮陶曼莎继续绣银杏叶。一粗一细的两根绣花针,粗的别在帕子上,细的捏在手上。白皙的手指,淡粉的指甲盖,压在雪白的帕子上,又一点点绣出金灿灿的叶子。
那位陶先生站在楼梯口,看着苏青瑶。他从没见过美丽成这样的女人,仿佛淡而白的秋月,悬挂在薄雾之中。男人冷不然被打动了。他坐到苏青瑶身边一个单独的小沙发,主动打开了话匣子。
苏青瑶礼貌地与男人闲谈,不知不觉,叶子快要绣完。她起身,同男人道别,去楼上找陶曼莎。从那之后,陶曼莎的哥哥再来学校看望她,送给苏青瑶的糖果,总会比旁人的包装精美些。
很快,第三学期结束。曹雅云与男友一同回老家,贾兰珠随母亲出国度假。苏青瑶要给孩子补课,选择留校,打算临近过年,孩子的课程结束,再去上海与谭碧团聚。陶曼莎的家就在南京,两人因此常常见面,有时也会遇到她的兄长。
有一次,苏青瑶在陶曼莎家里吃饭,吃到一半,正巧遇上落雪。陶曼莎提议留宿一晚,苏青瑶没有带换洗的衣物,便婉拒了。吃完饭,雪已停,苏青瑶预备回学校。同在餐桌上的陶先生担心她一个人回去不安全,说要开车送她回去。苏青瑶再度拒绝。于是陶先生改了说辞。他拿出一把伞,说天太黑,起码护送她到车站。对方盛情难却,她怕自己再拒绝,显得不近人情,便勉强答应了。
微雪过后,地面尤为湿滑,路灯照耀下,渐融雪水反射出浅黄色的冷光,苏青瑶裹紧红棕色的围巾,与男人相隔半步,在伞下慢慢地走。快到车站,苏青瑶想让他送到这里就停,他却拿出两人份的硬币,应当是真想送她到校门口。
两人站在站台。
苏青瑶将围巾拉得更上,盖住口鼻和耳朵,扎紧。
她看向身旁的男人,高个子,穿着考究的黑色羊绒大衣,衬衫、领带与皮鞋,戴着呢帽,灯光下,皮肤有着近乎蜜糖般的色泽……忽而有一种强烈的恍惚。
男人察觉到她的目光,问:“怎么了?”
苏青瑶晃了晃脑袋,说:“陶先生,我看你好像有话想说。”
男人抿一下唇,移开了目光,微微笑起来。
“我在想能否追求你。”他轻声道。“可又怕说出来,会破坏你与曼莎之间的友谊。”
第一百一十七章 日落之前 (二)
苏青瑶听闻,不由垂眸望向地面。
斑驳的雪融化成一滩有一摊破碎的水,彻骨的冷,凌乱闪烁的水光中,又似乎能看出她苍白的面容。
短暂的沉默后,苏青瑶低声说:“陶先生,我结过婚。”
男人一愣,干笑道:“令尊是有给你定了结婚对象吗?现在是二十世纪了,父辈的婚约是可以取消的,你不必太担心。”
“不,我十六岁结婚,二十一岁离婚。”苏青瑶一面淡淡地陈述着,一面斜着眼睛,偷偷观察起男人的神态。“并且,不是他休了我,而是我背叛了他。我犯下了通奸罪……如果您有追求我的想法,我想,我应当把这件事提前告诉您。”
男人刹那间沉默了,神情微妙而有趣。
苏青瑶淡淡笑了,笑容藏在围巾下,难以描述的神态,有几分唏嘘,但并非遗憾。其一,她对眼前的男人从没有非分之想。其二,她早已预料到他的反应。她不是处女,离过婚,并且是因为犯下通奸罪。鲜少有男人能同时接受这三点,尤其是第三点,这是逃不过的事实。
公共汽车来了,陶先生默默送她上车,随后离开。
苏青瑶回到宿舍,脱掉围巾,倒头便睡。
一夜无梦。
翌日醒来,她打开门窗,目之所及,满是雪白,一丁点的脏污也没有,连树杈上偶尔传来的一两声麻雀的啼叫,也干净异常。看来趁她不注意,金陵城又偷偷下过了一场雪。苏青瑶洗漱过后,换上最厚实的衣服,出门散步。
她走在金女大的校园,漫无目的地赏雪,兜兜绕绕,不曾想竟碰见了吴校长。吴校长穿着简朴的棉衣,戴一个圆框眼镜,长发偏分,梳在脑后,挽成一个工整的发髻。苏青瑶见了她,立刻敬畏地站到路旁,微微俯身道:“校长好。”
吴校长笑着对她点点头。“苏同学,这么早起来锻炼身体?”
苏青瑶没料到校长会知道自己的名字,又是惊,又是羞,一时低下了头,没说话。
“陈斠玄与我提过你,夸你古体诗写得不错。”吴校长和蔼地说。“现在的学生,肯在古体诗上用工的不多了。我记得你是在图书馆勤工俭学?要是有兴趣,你可以在那里张贴公告,组织一个词社,或是多写一些诗词,发到报刊上。”
“我知道了,谢谢校长。”苏青瑶的面颊浮上一层红晕。
“好,有什么问题随时来找我,要是家里有困难,也和我说。”
提到问题,苏青瑶心弦一颤,倾诉的欲望漫上的咽喉。她道:“校长,其实我一直有一个疑问,很难描述,但始终在心头挥之不去,不知道您是否有空为我解答。”
女人点头。
“我出身在一个旧式家庭。父亲先在祖父母的指挥下,迎娶母亲,生了我,之后又为迎娶恋人,想与母亲离婚。母亲受不了打击,投井自杀。而父亲为开始新生活,带着我搬去上海。过两年,他与新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全新的孩子,一个男孩。”苏青瑶缓慢地说。“父亲对我并不差,他教我识字、诵读经典,把我送到学费昂贵的启明女学。但他并不喜爱我,至少不像喜爱他的儿子那样,发自内心地爱我。而我的继母也同样疏远我,兴许是负罪感吧,她似是畏惧我的存在。”
“我喜欢在启明女学的生活,就像喜欢呆在金女大。可能是因为,这两个地方是真正接纳我的。在学校,我不是一个被故意忽视的女儿,无法得到丈夫肯定的妻子,没有姓名的太太,而是一个会被老师夸奖的好学生,能获得许多存在感。”
说着,身旁传来一阵沙沙的细响,原是几只停在枯枝上的伯劳鸟展翅而去,轻盈的积雪随着枝丫震颤,从树上滑落,纷纷扬扬地洒落在花坛乌绿色的宽阔叶片。
苏青瑶不由侧目,望了一眼,随后深吸一口气,继续说。
“但越是学习,我越能感觉到,我所经受的一切,不是某个人的错误,也不是我离开了,就能当之前的一切,都没发生。一如当下的中国,不是组织几次游行,打了一场胜仗,便能解决的。”
“老师,我不是一个领导者,比起上街发表演说,我更喜欢在阁楼里做学问。也不是一个独身主义者,相反,我喜欢孩子,渴望一个真正的家庭。在那个家庭里,妻子和丈夫在乎对方的思想,彼此关爱,没有谁比谁更高贵,也没有谁统治着谁,他们全凭自己的意愿结合,主动地、自愿地牺牲一部分自我,去完成一种崇高的、发自人格的爱。人与人之间的爱。那样的婚姻,才能称之为婚姻。而当他们不再愿意继续时,社会也容许他们自由地离开,回归一个独立的人……可中国太难改变了,它已经流过许多鲜血,未来恐怕要流更多的血,而人在社会面前,又是那样渺小和脆弱。”
“所以有时候,我会冷不然感到恐惧,从而怀疑自己的决定。”苏青瑶环住胳膊。“如果我的想法,我所苦苦追求的一切,都是错的,该怎么办?”
“你说你是启明女学毕业的?”
苏青瑶颔首。
女人笑了,说:“巧了,我也是启明女学毕业的,这样说起来,我还是你的老学姐。”
她一面说,一面将苏青瑶拉得近些。
北风微微吹拂,风与雪扑到脸上,融化成水,如同在面颊贴满了透明的水晶碎片。
“我与姐姐少时为读书,以吞金自杀相威胁。父亲怕了,才同意把我们送进学堂。”她说。“所以每年开学,我看到许多父母送女儿来金女大,想到你们不必闹自杀,便能有书读,心里便是说不出的安慰。遥想民国八年,我作为金女大的首届学生毕业,加上我,全校只有五名学生。再看现在,有十个系科,近百民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