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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姐不嫁人_分节阅读_第49节
小说作者:北风三百里   小说类别:历史架空   内容大小:374 KB   上传时间:2024-09-14 17:04:27

  他将皮夹打开,哭笑不得:“还放了钱啊?”

  “还你的衣服。”于曼颐道。

  “不用了,”他试图拿出,“莫非那包你也要折现给我吗?”

  “那倒不用,”于曼颐说,“这钱是要告诉你……我愿意收你礼物,是你的荣幸。”

  “那我未免太荣幸了。”

  她说这样的话,宋麒只能把皮夹合上,揣进西装外套。他终于换回了他本来的尺寸,不必再穿那些大一些的衣服,用来避开伤口。于曼颐希望他以后都不需要穿那种衣服了。

  他们近来见得很少,但两人都有朋友在室内等着,能说的也很有限。然而就这么几句话的功夫,街上忽然传来了一声呼哨。

  呼哨声音尖利,叫餐厅里的人都将目光投向了室外,于曼颐侧过头,发现那位和宋麒他们坐在一起的陌生人也抬起头,露出了藏在帽檐下的眼睛。

  她这下知道对方为什么戴着帽子了,他的目光比鹰隼还锋利,看一眼就知道不是常人。于曼颐迅速收回视线,站到宋麒身旁,顺着人群的目光往街上望去。

  一个庞大的队伍缓缓移动了过来,沸腾汹涌的人流,将市民们的日常生活冲得避往街道两侧。

  “这是……”

  “工人在闹罢工,”宋麒简短道,仿佛并不意外这个场面。他将于曼颐往后拽了一下,提醒道,“这几日不大太平,你除了上班少出门吧。”

  “只这几日吗?”于曼颐追问,“我还想考完了试,去找你……”

  “别去找我,我会找你。”宋麒再次重复。

  她的话被堵回来,但她已经知道宋麒是出于好意。于曼颐摇摇头,再次抬起视线,向沸腾的街道望过去。

  “这到底是怎么了……”她语气茫然。

  “有人贪欲旺盛,种下恶因,自然结了恶果。”身后忽然响起一道声音,于曼颐惊讶地回头,发现那个和宋麒他们坐在一起的男人竟然出来了。

  他站在她身后,打量了片刻宋麒与于曼颐,又将帽子按低了。

  “这世道,还有的乱呢。”

  那道沸腾的队伍已经走到餐厅门前,于曼颐被再次逼得后退,退回了餐厅里面,宋麒也没有让她出门的意思。

  而那戴帽子的中年男人却只是抬头看了看,与宋麒语调轻松地说了声“再会”,便迈步出去,汇入了上海滩此刻的滚滚洪流。

  有人投身,有人观望。而于曼颐只是一脸好奇地站在宋麒身后,也站在那个将被洪流冲开的河岸口。



第64章 扬名立万(一)

  ◎宋麒带曼颐见姑妈◎

  于曼颐在真正赚到花不完的钱之前,一直没有正儿八经的攒下什么钱来。她日后反思这一困境,发现是自己实在太爱买衣服了。

  这种购买欲追根溯源,大概就是在她最爱美的年纪却只能经受两件衣服来回更替的困窘。而后境况好一些,又只能从裁缝铺子买来别人做衣服的边角料,拿回家自行裁剪。

  这窘迫的境遇在她进入商务印书馆拿薪水后略有缓解,又在决定和宋麒去看他姑妈前彻底破戒——她拿出很大一笔钱,去一家有名的裁缝铺,量身定做了一件旗袍。

  上海实在是于曼颐生平所见最为在乎衣裳潮流的一座城市,她记得自己第一天来这里时,最时兴的旗袍款式还是宽松的大袖旗袍,长度大约到小腿,女人们习惯在脖颈处戴一条丝巾,袖口微喇,垂在臂弯处,再长一点,还能水波似的垂到手腕。

  然而还不到一年,这种旗袍就在女人间过时了。裁缝给她推荐了一种长及脚背的旗袍款式,曲线收腰,是一个电影明星穿火的——

  说起来,于曼颐刚来上海的时候被那几位阿婆新梳的发型,也是这位影星带火的。

  因为衣长到脚背,又有三颗扣子将立领扣高,这种旗袍就显得人身形特别的修长瘦削。如此形容,这旗袍听上去是更为保守的,然而实情并非如此。

  这款旗袍的袖子和之前的所有衣服比起来,都太短了,短得几乎可以称作无袖,短得于曼颐连连摆手——

  她那身洋装都没有露出这样多的胳膊,这胳膊要是给于家的那些女人看到,真是吓得眼白一番,马上就要晕过去了。

  “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土?”她和裁缝沟通时宋麒本只在一旁坐着看报,听了几句后,忽然很不可思议地将报纸放下。

  “我哪里土了?”于曼颐被他说得莫名,“这胳膊露这样多,我怎么敢往高了抬手?”

  “抱歉,我用词不当——你能不能不要这样封建?做个旗袍还要将袖子加长,你叫我好有挫败感。”

  “你有什么挫败?”

  “这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到头。”宋麒放下报纸,气得走了。

  于曼颐看着他背影消失门口,“嗤”了一声,转回裁缝方向,继续说:

  “不用理他,袖子就还要去年那款大袖,到臂弯那种。长度就要方才试的曳地到脚面的……叔叔,这真的土吗?”

  裁缝手里握着皮尺,息事宁人道:“人穿衣服,又不是衣服穿人。于小姐这样的容貌身段,穿什么,都像电影明星。”

  瞧人家这情商,和绍兴的布店老板娘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安慰话说得叫人通体舒畅。于曼颐侧过头,也往镜子里看了一眼——

  她穿了一件店里的烟蓝色软缎旗袍,立领收束,领子外面戴了一串搭配的珠串项链,她到底是谁呢?

  会做生意的人时刻会做,于曼颐正看着,老板又拿过来一件雪青色的大衣给她披到旗袍外头,问:“天要转凉了,于小姐要不要再搭配一件呢?”

  衣裳真是无底洞,于曼颐婉拒道:“晚些再买吧,今日只定这一件旗袍。”

  这两个人真都不是好脾气,因为这一条袖子,竟然能从定做斗嘴到取衣服。付账时宋麒一边与她辩论一边拿钱,皮夹抽出来,还是于曼颐送的那个。

  然而下一秒,她又将他推开,掏了自己的钱拿给柜台,不甘示弱道:“这样土的一件衣服,怎么好意思叫宋先生掏钱。”

  “啊呀,于小姐真是好阔气啊,”宋麒被她身子挡着靠不近柜台,只能动嘴,“那也将欠条给我一并消了吧,我昨日还梦到你写了个天文数字上去,将我自己卖了也偿还不起。”

  “宋先生对自己的容貌太谦虚了,我想五十块还是卖得的。那欠条也至多价值五十元,和你的信用相同。”

  她说完了便潇洒地离开,留下宋麒与裁缝铺的老板对视。

  “平叔,我从小在你这里定衣服,你倒是就看着。”

  “哎呀,哎呀,”那老板摆手,“宋先生,你要是因为钱没花出去不痛快,我这里还有一件雪青色的大衣,现在定下刚好冬天穿……”

  宋麒再度掏出皮夹,老板终于将这件大衣推销出去了。

  经过这样一番折腾,到了下个周末时,于曼颐终于换上那件旗袍,又与尤红拿化妆品在自己脸上研究一番,然后和宋麒一道坐上那辆去他姑妈家的黄包车。

  她来上海后竟然还往高窜了两厘米,穿的鞋又带了半跟,个头从以往只到宋麒喉结处变作到他下颌。

  真是人高了,翅膀硬了,脾气也大了。两个人都将脸扭开,在黄包车上背对背,谁也不理谁。

  他们那两年真是奇怪,总为了无聊的小事吵来吵去,要么是欠条,要么是袖子,就过不得一天安生日子。僵持到姑妈家大别墅的门口,于曼颐忽然道:

  “你要是这么讨厌封建,你就离我远一些,去和那些又进步又开明的女孩子亲近。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就是不喜欢那样的袖子。”

  她语气里有一点委屈,宋麒立刻心软,立刻内疚,立刻觉得自己做得有问题。然而紧接着,于曼颐又说:

  “因为一条袖子和我吵架,我看你和我表哥没什么差别,或许你还不如人家呢。”

  他竟然将自己与那个表哥对比,宋麒刚产生的内疚立刻消失了,奇耻大辱涌上心头。两个人继续开吵,吵得门卫将他们引进花园里等着宋麒姑妈出来时,都忍不住回头看起热闹。

  两个人,一个不到二十,穿一身烟蓝色的曳地旗袍,虽然袖子是过时样子,但身材好,气质也好,被贴着身形的旗袍衬得身段纤长,眉眼黑得纯正,略深的眼窝与鼻梁,已经不再是少女的样子,而有了成年女性的气度。

  另一个则是二十出头,因为要来见长辈,所以穿了麦尔登面料的深灰色暗纹西装,比身旁那女孩子高了半头,肩形很宽,将衣服很好的架了起来。虽说气质有一丝纨绔,幸被较为正派的长相压住,眼窝深而眉骨高,这就减免了许多轻佻。

  他将这两个年轻漂亮又火冒三丈的人带到花园里坐下,拿了咖啡送过来,又去通报正在和两个男人在起居室谈心的姑妈,打算告诉她,她养大的侄子带着女孩子到了。

  于曼颐的表哥恐怕也没想到,他引以为傲的留洋文凭,会成为人家二人打情骂俏的工具,虽然于曼颐并不认可他俩此刻这是打情骂俏,她觉得自己是在用一种十分当真的语气和宋麒说:

  “可我表哥是留过洋的。”

  宋麒一路过来已经被她气得失却风度好几句了,到这一句,就更不在乎风度了。他立刻说:“留洋又如何?他就是留洋回来的人里最土的。”

  “所有留洋回来就急着去解除婚约的男人都土。你拿他和我比,真是拉低我的身份。”

  宋麒已经被于曼颐气得口不择言,然而他发火的苗头竟然对准的是她表哥,真是贯穿始终的不骂你还能骂她——

  因此,于曼颐在这一刻忽然决定不吵了,就像他们之前许多次无疾而终的吵架一样。

  她选择低头喝咖啡,又被苦得皱了下脸,而宋麒迅速摸出两颗咖啡糖给她扔过来。她将那蜂窝状的被融化了的糖片用舌尖带到舌头底下含着,感到苦和甜两种滋味同时在口腔里化开。

  “你能不能少气我两句?”

  于曼颐抬起头,发现宋麒脸转向一侧,竟然给她气出了一丝委屈。这……刚还吵得好好的,他突然露出这幅样子做什么?显得是她于曼颐欺人太甚。

  “我不……我没……”于曼颐一时结舌,都拿不准是否要走过去安慰几句。

  “哈哈哈哈哈哈!”

  她还没做出最终决定,身后忽然传来一阵嘹亮的笑声,真是人未至,声先达。

  “你个嚣张跋扈的臭小子还有这一天!我真是扬眉吐气了!”

  这声音如此具有穿透性,叫于曼颐放弃了和宋麒的感情交流,控制不住地回头细看,这一看,就看得她坐直起立,从天性上生出一种小巫见大巫的尊重来——

  宋麒那位靠写鸳鸯蝴蝶派小说名声在外、花心且滥情的姑妈,来了。



第65章 扬名立万(二)

  ◎宋麒神奇性格的由来◎

  哇。

  这是于曼颐在看到宋麒姑妈后脑海里唯一的想法。

  原来当人看见一个实在超出认知的画面时,脑子里的第一反应不是评判,不是试图理解,只剩下:

  哇。

  她穿的衣服并没有多么的特立独行,一条较为常见的元宝领三排扣沈藏蓝色旗袍,围了一条较为常见的黄狐狸披肩,浑身上下最贵不过一枚蓝宝石戒指。能看出她在衣服上没有太用心,她不是很需要别人觉得自己好看。

  但她身边那两位年轻男人,很明显是需要姑妈觉得自己好看的,因此他们穿戴的都十分妥善精致,这种妥善和宋麒的妥善还不一样,带了较为强烈的讨好感。

  两个人走近后,于曼颐控制不住地再次在心中“哇”了一声,她余光瞥见其中一位脚腕上是戴了用银圈穿的铃铛的……

  这画面有点超出了,正好宋麒也站起来了,于曼颐便顺势往他的方向站了一步。她听见宋麒用非常见怪不怪的声音说:“我不是说我今天要来吗?”

  “你来就来喽,我还能为你把我的谈心会给推迟了?”

  ……谈心会。

  姑妈说完了,便转过身,一手拉一个,先往左边亲切道:“那宝贝就先回去,姐姐还有一些自己的事。”

  又和右边说:“你也是宝贝,你是姐姐的什么?”

  于曼颐:……

  “小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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