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柳巷附近的冗长巷道中, 一辆造型华丽的马车, 缓缓驰行在青石板路上。
厚重的帷幔,将所有喧嚣都隔绝在外, 车内狭小的空间中,一男一女端坐着, 彼此都有些尴尬。
空气中有默鸦飞过……
双双叹了口气,不约而齐齐开口。
”嫁人真麻烦。”
“娶妻真繁琐。”
二人语窒, 默契对望一眼,都颇有些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意味。一旦牵起话头, 这几日的经历,就如倒豆子般倾吐而出……
先是徐温珍搅着指尖巾帕,眉尖蹙蹙, 柔声细细道,“为了阻止我嫁给你, 姐姐已连续三四日上门劝说了, 就只差住在歪柳巷了……实在是为我操碎了心。”
陆修齐也苦着一张脸,
“你也就应付应付你那姐姐。
而我,通家耆老都轮番上阵, 昨夜我母亲更是面提耳命,训话到亥时三刻才作罢,甚至连皇上都下御令让我退婚……”
回想起这几天的种种遭遇,徐温珍实在有些丧气,她耷拉着肩膀,薄唇轻抿,不由百无聊赖道了句。
“……你我之间本无真情,契约婚姻而已,既推进得如此困难,不如作罢算了。”
“如何作罢。这门婚事如今已人尽皆知,且上达天听,现在所有人都知你是我此生挚爱,我陆修齐非你不娶……已是无路可退了。”
一个是声名狼藉的风流纨绔。
一个是缠绵病榻的病秧西施。
车内坐着的这两个,都是令京中所有媒婆最最头疼的存在。
可谁知偶然之间,在保媒拉纤的引荐下见了一面,竟还就真真看对了眼?这实在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
二人自然不是因相爱而成亲的,不过是为了摆脱各自婚事的烦忧,而决定暂且勉强凑合在一起。
徐温珍之所以愿意与陆修齐合作…
首先确实因为他这张脸,在京中的未婚郎君中实属出类拔萃,且二人之前偶然间见过几次,她晓得此人行事虽不羁了些,可确有几分古道热肠,并非大奸大恶之人。
而陆修齐之所以挑中徐温珍……
是因为她确实生得仙姿清逸,再加上通身都散发出种病弱破碎之感,倒颇能勾得他的怜悯惜弱。
与其被家中前塞个不知相貌性情的,倒不如将这个病娇娘由婚姻困局中解救出来,如此也算得上好事一件。
“……既你能力排众议,那我也不会临阵脱逃,便还是按原计划行事吧。
你放心,待嫁过去后,在三年期满与你和离之前,我必会学着做个良妇,让你后宅无忧。”
“就三年。
虽说今后会有和离那一日,可在此之前,无论发生何事,我都会护你周全,不会让你失了半分体面。”
说白了,不过就是各取所需的一桩买卖。可也不知为何,在众人的声声讨伐,断口反对声中……二人莫名都生出了几分并肩作战,携手共进的情谊。
窗前挂落的厚重帷幔,被萧瑟的秋风吹得向后翻转纷飞,街道上璀璨莹莹的灯火,顺着窗帷幔间隙洒落。
二人击掌相对,发出“啪”得清脆响声,代表着契约达成,绝不言悔。
他们全然不知的是,这击掌声刚落,车架刚驶出巷口的瞬间,另辆马车就远远跟在了后面。
这到底是李秉稹与徐温云事隔多年后的同游。
在李秉稹的料想中,二人应该如同四年前,经过无数个城镇那样,松弛感满满地吃吃逛逛……
可谁曾想,压根就没有什么风花雪月。徐温云丝毫顾不上搭理他,只将满腹的心思,全都放在如何考察未来妹夫身上……
自从二人下了车架起,她就不远不近,行迹鬼祟跟在后面,而李秉稹只能默默伸臂,在后头护着,使得她与其他摩肩擦踵的百姓隔离开来。
“……你那表弟长得倒还凑合,看上去人模狗样的,但人不可貌相,这样的亏我吃过,指不定他心肝就是黑的呢?”
“不是?他俩这乍眼瞧着,委实不像是什么情深缱绻的样子啊,甚至还透着些生分?”
“嘶,倒是挺细心,珍儿不过了看眼那摊上的珠花,他就命小厮默默买了……呵,不愧是经常混迹风月场所的的人,懂得如何讨女子欢心。”
“嗯,看来是提前做过功课,晓得这一路有哪些好吃好玩儿的,还知道命人提前去买冰酪……倒也不是个痴愚的。”
……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其实由这种吃逛的小事上,实在是很难看出一个人的底层修养来,这跟在后头小半个时辰,徐温云没能瞧出什么异样。
且或许是陆修齐性子开朗,是个惯爱说笑的,偶尔捅出几句石破天惊的荒谬之言,倒引得妹妹勾唇,展了好几次笑颜。
倒让徐温云隐隐觉得般配,这是怎么回事儿?她暗衬了衬,觉得这样还是不稳妥,忽想起了什么,脚下的步子骤停,正想要说些什么……
结果转身的瞬间,一串香喷喷的红柳枝烤羊肉,略带浓浓的肉香,以及胡族特有的香料……就这么窜入了徐温云的鼻腔中。
她眸光微微发亮,暗吞了口唾沫。
“你管得了她一时,还能管得了她一世?与其为旁人的未来担忧,还不如着眼当下。”
徐温云纤细浓密的眼睫微颤,秋水般潋滟的眸光,泛起微微波光,她脑中放空半瞬,并未来得及想太多,只下意识接过那串羊肉,往嘴中吃了一口。
“味道如何?”
“好吃!”
徐温云眸光放亮,回答完这句后,忽又记起了此次出行主线任务。
她在灯火阑珊中猛然转身,裙摆顺着袅袅细腰,在半空划了个完美的圆圈,眸光望向尽头,发现妹妹与那陆修齐的身影,已在茫茫人海中寻不见了。
眼见前头的马车愈行愈近,李秉稹只得展开双臂钳住她,将她整个人都架到路旁偏僻处。
男人取出巾帕,抬手为她擦去嘴角残留的孜然,略略带了些无奈道,“既合胃口,那就趁热好好吃完。”
嘴角感受到他指尖的温度,徐温云略微有些不自然低了低头。这十余日来,二人只在夜里翻云覆雨,从未在外人面前有过任何亲昵。
现在身周人来人往的,他乍然如此行径,倒让徐温云有丝错觉,好像两人真真就是这世间,再普通不过的一对夫妇。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她并未是无心之人,晓得谁好谁歹,也能在些细枝末节处,感受得到眼前男人的关心与爱护。
旁的不说,自她和离后,李秉稹就从未在宫中住过一日,天天都要在皇宫与别苑往返折回,夜夜与她相拥而眠。
单单凭此行径,徐温云便知他心中确是没有旁人。可心中泛起的涟漪,实在遮盖不了对现状的不满。
她有时宁愿相信这就是他一时兴起,也不敢去想,这是九五至尊对她的一往情深。
可很多时候,于情于理,她愿意给男人些真挚的回馈。
高悬着的琉璃灯下,佳人浅笑,双颊陷下两个甜美的梨涡,将手中的杨柳枝羊肉,往上递了递。
“煜郎也尝尝?
不辣,新鲜得很,没有你不喜欢的膻味,且还有种自带青草的奶香味儿,真的好吃。”
李秉稹并不习惯吃这些路边的小食,甚至并不常吃羊肉,可她这些时日来,一直不温不热,难得这么主动。
且他实在抵挡不了这晶亮的眸光。
终极是没能抵挡得过,张嘴吃了一小口。
这次换做徐温云问,
“如何,我没说错吧,是不是很好吃?”
男人并未说话,只嘴角轻扬,微颔了颔首,代表他对味道尚算满意。二人就站在川流不息的街角,一口口将那串杨柳枝羊肉吃尽了。
李秉稹到底是个矜贵人,不喜指尖沾着的油污,用巾帕细细擦拭……此时,正好去买酸梅汤的阿燕也回来了。
李秉稹私心想让二人单独相处,可眼她对胞妹的婚事这般上心,还是尊重她的意思问了句,“……还跟么?”
徐温云捧着酸梅汤,嘴角吸了口竹管,“都跟了这么久,也无未瞧出什么苗头,不跟了不跟了。”
她娇俏轻步上前,将指尖揣进男人的肘臂中,甜笑了声,“妾身要将弟妹抛诸脑后,将孩子暂且撇至一边,好好陪陪我的亲亲好煜郎。”
这女人是个鬼灵精,但凡心情略好,说起甜言蜜语来,能腻得将人的神志都冲溃了去。
李秉稹实则是很吃这套,欢喜得耳尖都有些微微发热,面颊也有些微微泛红。
可却还是格外注意影响,略微不自然清了清嗓子,将她的小臂推了出来,嘴角带笑,语调却刻板端肃。
“…别这般拉拉扯扯,不成体统。”
第九十七章
繁华热闹的街道上, 被星星点点的灯光点缀得如璀璨银河般,灯火阑珊处,远远走过来对男女…
百姓们望见的瞬间, 乍然有些挪不开眼,原本还喧嚣吵闹,忽就因他们的出现而静寂了几分。
只见那男人衣饰不凡,气宇轩昂,身型高阔,踩着数盏烛光缓步而来, 通身都自带了种不怒而威的气概。
而他身侧的小娘子, 清艳绝伦,娉婷袅袅, 在那一垂首一抬眸间,既有少女的娇俏, 又有妩媚的气韵,气质高洁, 让人见之难忘。
眼见二人你侬我侬,温情缱绻的模样, 就知是格外恩爱的一对。
京城的夜市,另有一番火树银花的氛围。除了那些吃食的摊贩们散发出的烟火味儿,还有在护城河边打铁花的, 以及驯猛兽跳火圈的……
共同勾勒出了副人生百态图。
两位主子走在前头吃逛,阿燕与随从跟在后头, 未过了多久, 手上就拎满了大小包裹。
徐温云此时确很惬意愉悦, 可又不禁心生忐忑,“……煜郎就这么与我走在一起, 若被朝臣们撞见了,那可如何是好?”
容国公府的下堂妇,刚和离不到半月,就不知用了什么手段,勾搭上了当今圣上。
指不定就是因为攀上了皇帝,所以才与郑家和离,这就是妥妥的水性杨花。
如今后宫嫔妃不多,她约莫是费劲了心思,想要挤进去分一杯羹呢。
……
——想都不用想,此事若是传出去,徐温云必然又是受千夫所指的那个。
李秉稹既能与她同站在人群喧闹处,自然也想到了这点,亦清楚她的顾虑。
现只垂眸,轻转了转指尖的翠玉扳指,眸底泛着幽光,轻道了句,